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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5/20251114-00002  公开目录:  其他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14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5-11-14   作者: 点击数:  


反馈问题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
问题描述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最低的怒江州泸水市仅为19.8%。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消除70%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
整改时限2025年底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整改措施:1.加大资金投入,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分年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2.按照“实事求是,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3.督促各县(区)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投入机制,落实资金配套承诺。建立分析调度、督查通报、约谈预警等工作机制,确保全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取得实效。整改落实情况:1.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观看典型案例视频,警醒反思、汲取教训,市政府班子成员逐一围绕抓好问题整改表态发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上,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2021年,市、区政府筹措资金3200万余元,思茅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双提升改造,改造后污水总处理能力由5万m³/d提升至6万m³/d;又对思茅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中原计划新建一座8000m³调蓄池进行功能优化提升,变更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1万m³/d的污水处理设施。3.加快推进思茅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与施工企业对接,合力加快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周调度、月分析、季督查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办公、督促协调等方式,保障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加快筹措项目资金,积极开展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出让融资、申报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超长期国债、实施水价改革等工作。2024年以来,市、区两级共筹集资金11483.49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建设,所有工艺设备正常运行,已进入正式运行阶段。4.多渠道筹措资金,加速补齐排水管网建设短板。“十四五”期间,思茅区共争取到污水(排水)类上级补助资金5.45亿元,重点实施了污水处理综合治理项目、东部片区污水综合治理项目、主城区内涝治理建设项目等。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深入实施普洱市中心城区十七大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思茅城区7个集贸市场、31个城郊结合部村庄和432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累计建成249千米排污管道和1万余个污水井,整改450余处市政管网错接混接点完成市政污水管网新建和改造约18.45公里,污水检查井905座,错混节点改造707处,完善思茅城区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进一步补齐排水管网空白区。5.加强提醒督导,针对思茅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向思茅区政府、思茅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工作提醒函》《工作督办函》各1次,召开工作约谈、面商推进会议4次,要求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和联系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879-212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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