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移交的公告 | ||||||||||||
|
各购房人,有关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225号)、《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第22号公告)规定,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依法理顺市和思茅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权限和职责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发〔2023〕1号)要求,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代管的思茅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将于2025年1月1日全部移交到普洱市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账户调整,原普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账号:53001686162051002731;中国银行账号:134010937427)将于2024年12月31日17:00停止使用。 2025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普洱市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住宅维修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账号53050168616209333333(普洱茶城支行);中国银行账号,137296851687(普洱市茶苑路支行)。 如有疑问,可向以下部门咨询。 普洱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思茅区龙生路83号,0879-2869071。 普洱市思茅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思茅区茶苑路26号,0879-2311276。 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5日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