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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1/20251023-00001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5-10-23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发言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发言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2025-10-23   作者: 点击数:  

按照《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2025063)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认真梳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抓好工作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向市财政局交办的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45件、代表发言建议18条;市政协委员提出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37件、委员发言建议22条。无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其中:人大建议主办5件,协办40件;政协提案主办2件,协办35件;代表发言主办6条,协办12条;委员发言主办2条,协办20条。

截至2025年9月15日,市财政局已将主办的5件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和6条代表发言建议、2条委员发言建议全面完成答复,无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办理结果:面商A类件7件,其中:公开2件,不公开5件。

二、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办理工作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发言建议办理工作,实行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办公室总协调、承办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对牵头承办的人大建议、委员提案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并积极主动对接协办单位,严格按有关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和要求,依法依规完成办理工作,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解决型”转变。

三、严格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要求

一是研究部署,精准分办。及时认真梳理财政主办、协办的建议、提案和发言建议,逐一对照文本进行分析,形成分办征求意见稿。2025年3月17日,市财政局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部署会,印发《普洱市财政局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对办理程序、沟通协商、答复格式、办理时限、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办理工作的精准性。

二是明确要求,分类解决。结合财政部门职能职责,分类梳理建议、提案和发言建议,分类制定解决对策。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及时向代表、委员做好说明和解释;对不属于市管权限的,积极向上级反映,并跟踪协调,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对代表、委员过去多次提出,至今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建议、提案内容,做好沟通衔接,准确把握代表、委员意图,深入研究,能办的抓紧办好办实,并对不符合要求或确实难以办到的,做好沟通解释说明,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认可。

三是积极推进,及时办理。市财政局各承办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办理计划。主办科室在开展面商、调研等办理过程中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协作,确保了答复内容的完整性、有效性。

四、规范答复形式,严格办理时限

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通过“走出去”面商、“请进来”座谈等方式开展建议、提案面商工作,在实现100%面商的基础上,各主办科室将建议、提案和发言建议答复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提供办公室统一编号印发,合理确定并标明办理结果分类情况、公开情况,做到事实准确、内容完整、文字精炼、语气诚恳。

五、强化督促检查,提高办理质效

切实落实“两个革命”,深入开展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工作,严格把握办理时间节点,定期督促牵头承办科室提供办理进展情况,形成办理工作动态台账,并结合办理时限要求和进展不定期提醒牵头科室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答复工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建议、提案办理的部署要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议、提案办理与完善政策措施、履行部门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推进办理成果转化,真正将代表、委员的“金点子”转化为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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