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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1/20240603-00001  公开目录:  行政收费  发布日期:  2024-06-03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云财非税〔2024〕1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
2024-06-03   作者: 点击数: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为深入推进我省减税降费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执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3年第45号)授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17号)。



云南省财政厅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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