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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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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公告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2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孟连县2026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公告如下: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孟连县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0758282.41元,产生增值收益400726.76元,使用维修资金922999.2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孟连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结余30236009.92元。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目前,我县住宅建筑安装成本变化不大,结合我县实际,孟连县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继续按照《普洱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住宅公共维修资金缴存管理的通知》(普建房〔2010〕342号)执行,即:缴存标准继续执行每平方米57元。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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