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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征集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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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市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普洱市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普洱市辖内涉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集资行为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违反经营许可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超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区域开展业务; 2.充当非法金融业务通道、出租、出借或者变相出租、出借经营牌照; 3.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恶意转移资产; 4.其他违反国家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定的行为。 二、线索受理方式 (一)电话:0879-2126141。 (二)电子邮箱:pesdfb@163.com。 (三)书面线索接收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504室(普洱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征集线索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线索征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为使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请尽可能提供详细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及联系方式。 (三)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应当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对他人诬告、陷害。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进入起诉、审判、执行等司法环节的刑事案件,不在线索征集范围内。 普洱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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