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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公开征集财政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期限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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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做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后半篇文章”,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现将本次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征集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欢迎社会各界继续通过原公告的反映渠道,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 (二)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三)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四)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行为。 二、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举报。将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peczjjdj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二)电话举报。受理电话:0879-2165935(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三)来信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普洱市财政局会计和财政监督法规科511室(邮编:665000)。 三、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三)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附件:普洱市财政部门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表 普洱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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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 普洱市财政部门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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