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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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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普财绩〔2022〕26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如下。 2023年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62分,评价等级为“中”。具体得分情况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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