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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1/20240910-00002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10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福利类补助项目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2024-09-10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及《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财政局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监控、2022年度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普财绩〔2023〕4号)要求,为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委托中介对“2022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福利类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福利类补助项目”,主要为建设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该项目选址位于普洱市思茅区曼歇坝村跌水坎,新建建筑面积12022.09平方米,床位共设置240张,项目估算投资600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中央资金支持和地方配套资金,其中,申请中央资金 288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120万元(省民政厅2022年已下达福彩公益金300万元,2023年已下达 560万元),不足部分由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投入。

2021年以来,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由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实施主体申报,但一直未能纳入中央财政预算。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市民政局,申请中央财政预算由民政部门申请。2023年6月30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普洱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专题会议,为争取下一步争取中央财政预算,明确实施主体为市民政局,现正在办理实施主体变更手续中。

本项目共计到位资金300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已使用58.10万元,未使用241.90万元,资金使用率19.37%。

经过“2022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福利类补助项目”整体情况的决策、过程、产出、效果方面等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本次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64分,评价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指标分值评价得分得分率
决策15960.00%
过程252392.00%
产出452351.11%
效果15960.00%
合计1006464.00%

二、存在问题

(一)存在项目立项程序不规范、实施主体不对应,后续何时能实施暂无法确定的情况

该项目实施主体原为普洱市民政局,后市民政局转交市第二人民医院实施,实施主体转换时未见相关的文件依据,移交程序不规范;第二人民医院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完成了初步设计后,因本项目计划申报中央财政预算资金,民生项目申报主体需为民政部门,经市民政局、市第二人民医院研究后,决定将实施主体从市第二人民医院变更为市民政局,而前期工作的实施主体都为第二医院,项目立项的程序都存在实施主体不对应的情况。

项目变更实施主体面临的问题包括: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带来的立项等手续的变更问题、土地权属划拨等问题,该项目后续何时能实施暂无法确定。

(二)存在绩效目标设定不具体、不完整的情况

第二医院按项目申报表上报了绩效目标,但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完整,如数量指标不够具体,只设置了新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数量1个,未对项目的具体规模、面积等进行细化设置;时效指标未设置资金使用时间;社会效益只设置了受益人数大于10万人,未体现具体能产生何种的社会效益,核心效益指标不具体;满意度未设置具体的对象,未指明是公众还是病人或其他群体。

(三)存在资金使用率、项目完成率和及时性都较低,财政资金闲置的情况

该项目只完成了前期部分工作,使用资金58.10万元,主要是支付规划设计费和抗震咨询费,资金使用率为19.37%,后续因实施主体需变更,暂无法继续实施,实施的时间也无法确定,资金使用率、项目完成率和及时性都较低,财政资金闲置,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意见建议

(一)加快完成项目变更,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质量

建议加快实施主体的变更,重新进行立项批复审批程序,加快项目的推进速度;加强申报资金时的绩效目标设置,做到目标准确、完整、具体。

(二)收回下拨的财政资金

因实施项目主体变更,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项目已下达的300万元福彩公益金全额收回市级财政;对已使用的58.10万元资金,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账务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对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书面告知市财政局,同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本次评价等级及整改情况,考虑安排部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对经督促未整改的项目,财政部门将报市政府批准后收回未整改到位的资金。

(二)本次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审计等部门通报;同时,各单位需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对各单位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2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福利类补助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



普洱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2022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福利类补助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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