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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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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财监〔2024〕8号)、《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和《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开展情况 (一)检查时间 2024年5月27日至5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单位2023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结余结转、预算管理、决算管理、“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财务基础工作、新旧制度衔接等方面。 (三)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地区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普洱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做好收购、储备、保管、轮换、销售中央、省、市各级储备粮、储备油,保障各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合格、管理科学规范,确保政策性粮油、商品粮油产品的质量安全。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70001522252X3。2023年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事业编制13人。年末在职实有8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0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制定的《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时限与现行的管理办法不相适应;部分费用报销时间滞后。 (二)会计基础方面 会计账簿未装订成册;部分会计凭证装订不规范。 (三)会计核算方面 费用报销不规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会议费结算人数与实际人数不一致;公务接待费超标;未及时清理其他应付款。 以上检查结果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电话:0879-2165935 邮箱:peczjjdjc@126.com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 普洱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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