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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决策栏目】关于普洱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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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相关规定,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市财政局草拟了《普洱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定,最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二、会议审议: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开网址: https://www.perd.gov.cn/show/1092.html 三、决策草案 2024年1月11日,以《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审议<普洱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请示》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1月15日经五届普洱市人民政府党组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后,按程序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草案未经批准不予公开。 四、决策解读 关于普洱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解读公开网址: https://www.puerw.cn/content/202402/27/c344205.html 五、专家论证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2024年度计划草案和预算草案初审会公开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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