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地震局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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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18日 二、检查单位 普洱市地震局 三、检查对象 1.宁洱县民族团结实验小学建设项目 2.宁洱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3.墨江县民族小学建设项目 4.墨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5.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江城县第一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 6.江城县国门医院建设项目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五、检查内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 六、检查人员 谢宏梅(执法证号:25070009002)、高燕(执法证号:25070009008)、肖睿红(执法证号:25070009010) 七、检查结果 宁洱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墨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江城县国门医院建设项目涉及的门诊、医技用房、住院用房均按重点设防类进行设防,设防烈度均符合要求。 墨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和江城县国门医院建设项目采用消能减震技术,使用黏滞阻尼器;宁洱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采用隔震技术,使用隔震橡胶支座。 宁洱县民族团结实验小学建设项目、墨江县民族小学建设项目、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江城县第一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涉及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均按重点设防类进行设防,设防烈度均符合要求。 宁洱县民族团结实验小学建设项目采用了隔震技术,使用隔震橡胶支座。墨江县民族小学建设项目、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江城县第一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采用消能减震技术,使用黏滞阻尼器。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4月23日至4月29日)反馈至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联系电话:0879-2144339。 普洱市地震局 2024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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