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公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贷款本息市级承担资金的通知》(普财农〔2023〕112号)文件的通知(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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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财政扶贫资金下达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贷款本息市级承担资金的通知 文号:普财农〔2023〕112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841.24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3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贷款本息市级承担资金 预算年度:2023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9-2165935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贷 款本息市级承担资金的通知
普洱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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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普洱市2023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贷款本息市级承担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贷款本息市级承担资金的通知.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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