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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1/20250922-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22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2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801000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普洱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经、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方案。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拟订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审核并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贯彻落实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指导推动辖区内地方金融机构党建工作。

15.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金融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维护和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7+4”类地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

16.负责市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普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承担企业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及上市后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金融项目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县(区)财政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9.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配合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和税源调查分析,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收问题进行解释,与普洱市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处置)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普洱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工作,接受普洱市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和财政监督法规科、税费管理科、金融运行科、金融稳定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普洱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

2.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3.普洱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4.普洱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监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财政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4个,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0人(离休0人,退休8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开源节流,实现收支管理更有强度。市财政局努力做到科学理财,着力促进增收节支,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抓实抓细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二是加大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力度。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四是精打细算做好全程管控。

(二)握指成拳,实现服务发展更有力度。市财政局坚持“大钱大方、小钱小气”原则,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支持经济发展稳进提质。一是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全力扶持市场主体。三是深化财金融合。四是助推对外开放拓展。

(三)人民至上,实现民生保障更有温度。市财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助力科教文化事业改革发展。二是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三是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四是倾力构筑美好生活图景。

(四)从严从紧,实现财会监管更有深度。市财政局始终把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一体推进,努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二是持续做好财会监督管理。三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四是推进财政电子化管理改革。

(五)党建引领,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始终突出党建引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建强政治机关。一是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二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三是统筹推进机关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相关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9655837.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86275.61元,占总收入的99.0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9562.25元,占总收入的0.9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93753.78元,下降6.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81049.70元,下降6.0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12704.08元,下降29.4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财苑小区电网改造后住户代收代缴电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9697641.49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0318.95元,占总支出的66.37%;项目支出9987322.54元,占总支出的33.6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06111.40元,下降6.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39436.41元,增长9.07%;项目支出减少3545547.81元,下降26.2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项目不再实施,分别是1、PPP项目、外贷项目和国际农发项目跟踪问效及财政监管经费;2、普洱市财政局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补助资金(省厅);3、基层财政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升级补助资金;5、商品林资源资产评估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10318.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57762.49元,占基本支出的91.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52556.46元,占基本支出的8.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87322.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经费1836119.80元,主要用于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2.盘活存量资产成本费用支出项目经费1929500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

3.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债券发行服务专项项目经费1491569.3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租赁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86275.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相比减少1881049.70元,下降6.02%,完成年初预算的83.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17672.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8%,完成年初预算的74.7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支出和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6875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0419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差旅费、办公费、劳务费、培训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56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完成年初预算的91.78%。主要用于交纳单位承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294.00元,决算为52983.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175.42元,下降39.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39814.5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15%,完成年初预算的3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94.00元,决算为1316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85%,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01.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819.42元,下降4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755.00元,下降26.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1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755.00元,下降26.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294.00元,支出决算为52983.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175.42元,下降39.9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39814.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94.00元,决算为131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厉行节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601.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819.42元,下降4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55.00元,下降26.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1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755.00元,下降26.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厉行节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资源配置、财政收支、财政监督、会计事务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县级财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2556.46元,比上年增加244959.21元,增长17.4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培训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财政局资产总额35585308.30元,其中,流动资产549077.66元,固定资产30111948.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839653.7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5682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8594.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7.49平方米,账面原值513080.6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592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621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806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6213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0633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财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801111


  
附件【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0922104659292.xlsx
附件【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0922104659292.xlsx
附件【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25092210465929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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