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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9-2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1/20240924-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4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7601000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市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是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指导县(区)开展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对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负责市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普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普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普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上市挂牌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奖励工作。

四是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承接普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内属行政范围内非法集资行为的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五是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市金融办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紧扣协调服务、监督管理、防范处置职能,统筹推进促融资、助发展、推上市、强监管、控风险等方面工作。

1.围绕融资需求,促进政银企对接。一是建立完善全市政银企综合融资工作机制,多次召开重点项目融资对接协调会,不定期组织到省级金融机构汇报争取支持。截至2023年末,13家银行机构2023年审批授信项目475个,拟融资819.61亿元,授信404.72亿元,已放款271.66亿元,同比增长31.98%。二是围绕“三大经济”开展“一企一策”金融帮扶活动,2023年以来已累计走访调研53家企业,摸排推送银行机构272家各行业企业共计16.46亿元融资需求,目前已协调融资支持8.19亿元。

2.围绕行业发展,强化监管服务。一是通过“线上+线下”做好地方类金融组织行业监管,组织开展年度监管评级分类和年审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坚决守住地方金融领域安全生产底线。二是推动光大银行昆明分行成为市属融资担保机构的首家域外合作金融机构、工商银行澜沧支行和景谷支行获批开业、鼎和保险普洱中心支公司揭牌开业,协调市级和部分县(区)财政落实575万元担保风险补偿金支持省农担开展“零费率”担保业务,营造地方金融领域良好营商环境。三是引导地方类金融机构立足主业,发挥支农支小作用,助力经济发展。截至2023年末,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业务6189笔、担保余额23.03亿元;2023年以来通过减费让利累计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846.32万元。

3.围绕资本市场,助推上市挂牌。一是制定《普洱市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配套举措;组织18家企业申报省级资本市场专项奖补资金900万元、6家企业申报市级资本市场专项奖补资金9万元。二是加强培育辅导,邀请省股交中心、中介机构和联合工信部门举办资本市场专题培训,1家企业挂牌业务推荐服务机构实现落地。三是定期梳理“金种子”企业存在困难,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历史遗留行政合规性问题;深入19家企业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推动上市挂牌工作,年内推动12家企业挂牌。截至2023年末,全市入选“金种子”企业4家,挂牌省股交中心企业19家,数量分别居全省第二、第三位;其中,澜沧古茶于12月22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成为中国普洱茶第一股和继景谷林业2000年上市以来普洱培育的第2家上市公司。

4.围绕城乡发展,促进产融结合。一是会同金融监管等部门深入推进肉牛产业“保险先行+银行支持”模式,持续注入金融活水,截至2023年末,全市肉牛存量贷款45397笔、余额为40.21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6.08%。二是牵头制定《普洱市金融助力咖啡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强化咖啡产业金融支持,截至2023年9月末,全市咖啡产业贷款余额16.51亿元,同比增长85.5%。三是持续开展精准防贫保险工作,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截至2023年末,全市累计投保55万人次,累计保费收入993.93万元,累计赔付1436人910.72万元,目前在保人数13.71万人。

5.围绕非法集资,做好防范处置。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监测预警、案件查处、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防非处非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截至2023年末,收到省级预警系统线索3条、群众举报线索8条,全部核查整治,做到及时“清零”。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伪金交所、虚拟货币、房地产领域和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2023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知识“七进”活动2166场次、参与群众29万人次,发送短信15万条,互动宣传覆盖99万余人次。四是按照“一案一策一专班”模式,成立案件工作组,加大陈案处置力度,2023年销号存量案件6起,2020年以前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全部审结。

6.围绕风险整治,维护金融环境。一是多措并举推进P2P网贷风险整治,着力同步推进有关案件侦办和存量化解工作,存量压降成效明显,工作经验在国家部际联席会赴云南省调研座谈会上交流。二是建立完善全市涉重大金融风险动态清单,高位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地方债务、国企债务、中小金融机构、企业信用风险等“除险保安”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三是扎实做好地方金融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形成涉稳风险动态研判、及时预警、落地排查、重点稳控机制。践行“浦江经验”,2023年以来,主动下访有条件止损“离场”的爱贷公司出借人3批次83人,接访62批次231人。

7.围绕金融人才,抓好服务保障。制定《市金融人才协调办2023年工作重点》,先后组织2期银行行长沙龙活动,累计组织各级领导干部1600人次参加省级“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系列专题培训5期,举办普洱市金融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1期。牵头起草《普洱市金融专家智库和金融顾问管理办法》,推荐选聘政府金融顾问23名、金融专家智库13名。选派101名农信社干部到各乡镇挂职,推荐金融机构10名业务骨干到政府部门及国企交流锻炼。承办“金融赋能·合作共赢”2023年普洱市政府金融顾问及金融专家智库普洱行活动。

8.统筹其他工作,切实履职尽责。一是推进法治建设,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严格执行文件备案审查、政务公开制度,完成单位行政执法资格获得。二是推进定点帮扶,协调相关企业减免村民肉牛购买资金4.5万元,摸排需求后协调农商行增加9户农户授信合计162万元。三是做好保密工作,把保密贯穿始终,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强化保密检查,堵塞失泄密风险漏洞。四是深化拓展金融领域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双拥工作,结合单位职能,积极发挥金融服务民营、军创、民族地区企业等作用。五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区级“文明单位”复评,被国管局等四部门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地方金融科、金融运行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纳入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3002009.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2009.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9245.55元,增长4.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9245.55元,增长4.5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薪酬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3002009.39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687.52元,占总支出的71.94%;项目支出842321.87元,占总支出的28.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9417.03元,增长4.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7291.46元,增长5.23%;项目支出增加12125.57元,增长1.46%;上缴上级支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薪酬和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9687.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92710.85元,占基本支出的8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6976.67元,占基本支出的12.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2321.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普财预复〔2023〕2号防范和处置非法工作经费488895.4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3491.00元、水费1000.00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3000.00元、物业管理费27000.00元、差旅费29770.00元、维修(护)费3600.00元、培训费3586.00元、劳务费27948.46元、委托业务费599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9400.00元。

2.普财金〔2023〕87号金融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训经费110000.0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110000.00元。

3.普财预〔2023〕53号普洱市金融办公室工作经费103837.5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6597.90元、水费314.88元、电费4000.00元、邮电费1000.00元、物业管理费13700.00元、差旅费21944.00元、公务接待费1700.00元、劳务费19180.72元、委托业务费6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00.00元。

4.普财行〔2023〕127号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303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00.00元。

5.普财社〔2023〕279号城镇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经费50995.63元,主要用于劳务费50995.63元。

6.普财预〔2023〕54号省对下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业监管业务补助经费58293.2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2100.00元、印刷费9999.78元、邮电费1000.00元、差旅费33393.50元、委托业务费1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2009.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9245.55元,增长4.50%,主要原因是薪酬正常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7150.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1,892,710.85元,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商品服务支出1,069,598.5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501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028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5829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的办公费元、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12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84.00元,决算为2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84.00元,决算为25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2.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84.00元,支出决算为2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84.00元,决算为2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52.00元,下降37.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2.00元,下降37.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到普洱开展小贷公司监管分类评级复评工作、红塔银行到普洱洽谈项目等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976.67元,比上年增加14216.82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薪酬,经费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资产总额299823.69元,其中,流动资产3644.57元,固定资产280485.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694.0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6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547601111


  
附件【20241030 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10808565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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