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11/2023-00004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2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普洱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2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801000

普洱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市、县(区)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县(区)财政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6.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配合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和税源调查分析,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收问题进行解释,与普洱市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处置)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普洱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3金融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预算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防范、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与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制定发布相关监管政策时,及时向普洱市财政局通报。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工作,接受普洱市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力为支持发展、服务社会和改善民生聚好财、用好财、管好财,较好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握财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1)始终注重加强政治建设。

2)全面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3)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国家安全主体责任。

2.认真履职尽责,推动财政工作新作为

1)注重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2)注重把握当前财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3)注重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1)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强化理论武装,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推动工作。

2)聚焦两个革命推动财政干部转观念强作风提效能。严格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扎实推进巡察问题整改。

3)推进机关党建提质增效。积极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以五星党小组作为机关书记特色项目,以小切口推动大工作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定期针对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进清廉机关示范培育点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地方金融和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和财政监督法规科、税费管理科和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绩效评价中心、国库支付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政府债务监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普洱市财政局

2.普洱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

3.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4.普洱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5.普洱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监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1人(离休0人,退休7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普洱市财政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普洱市财政局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2,501,475.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64,869.68元,占总收入的98.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6,605.37元,占总收入的1.3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98,152.25元,增长19.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90,808.30元,增长20.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减少92,656.05元,下降17.51%。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和经费的增加,电网改造使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2,463,946.34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3,657.80元,占总支出的53.98%;项目支出14,940,288.54元,占总支出的46.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29,357.25元,增长19.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8,763.30元,下降3.41%;项目支出增加5,948,120.55元,增长66.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出和退休,项目数量和经费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23,657.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15,666.80元,占基本支出的92.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7,991.00元,占基本支出的7.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40,288.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

1.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实施补助经费

2.绿色产业发展有机茶保费补助资金

3.缴纳股权变更印花税经费

4.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州(市)推广实施及硬件购置补助专项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设备购置、差旅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64,869.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7%。与上年相比增加6,084,025.29元,增长23.42%,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和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156,00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支出和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69,77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2,77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83,7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差旅费、办公费、评审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7,79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从事对外经济合作的差旅费、办公费;

16.金融(类)支出625,99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其他金融方面的差旅费、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印刷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8,72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职工保障性住房和符合条件职工购房的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0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02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0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支出,厉行节俭。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652.67元,下降3.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94.67元,下降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58.00元,下降16.9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支出,厉行节俭。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资源配置、财政收支、财政监督、会计事务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省级、县级财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7,991.00元,比上年增加65,953.66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系统升级改造,运维服务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改造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普洱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66,452,419.71元,其中,流动资产756,844.62元,固定资产58,360,419.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335,155.3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23,503.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2,097.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48项,账面原值1,505,253.9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财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801111


  
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20230922053101894新.xls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