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委对思茅晋美口腔诊所等3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申请进行审查,现将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0879-2887128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关党委(人事科)0879-2887126
附件:思茅晋美口腔诊所等3家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6日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思茅晋美口腔诊所 |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 MA6P01MY153080217D220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刘含章 |
医疗机构地址 | 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46号阳光茗苑小区77幢商铺20号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 类别 | 口腔诊所 |
诊疗科目 | 口腔科 |
发布媒体类别 | 网络 | 广告时长 (影视、声音) | 0秒 |
本审查证明 有效期 | 壹年(自 2025年07月10日 起,至 2026年07月09日 止) |
医疗广告审查 证明文号 | ( 普 )医广【 2025 】第 07-10-35 号 |
广告成品样件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思茅爱里口腔诊所 |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 PDY00214X53080217D220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郭宝英 |
医疗机构地址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茶苑路公园一号一期104栋223-228号商铺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 类别 | 口腔诊所 |
诊疗科目 | 口腔科 |
发布媒体类别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广告时长 (影视、声音) | 0秒 |
本审查证明 有效期 | 壹年(自 2025年07月16日 起,至 2026年07月15日 止) |
医疗广告审查 证明文号 | ( 普 )医广【 2025 】第 07-16-36 号 |
广告成品样件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思茅爱里口腔门诊部 |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 PDY00363253080215D152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李坚峰 |
医疗机构地址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普洱大道南侧金城华都8栋4、5、6、7、8号商铺 |
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 类别 | 口腔门诊部 |
诊疗科目 | 口腔科 |
发布媒体类别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 广告时长 (影视、声音) | 0秒 |
本审查证明 有效期 | 壹年(自 2025年07月16日 起,至 2026年07月15日 止) |
医疗广告审查 证明文号 | ( 普 )医广【 2025 】第 07-16-37 号 |
广告成品样件
广告成品样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