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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茅雅洁口腔诊所等24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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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委对思茅雅洁口腔诊所等24家医疗机构的26件医疗广告进行审查,现将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0879-2887128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科)0879-2887126 附件:思茅雅洁口腔诊所等24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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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 思茅雅洁口腔诊所等24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成品样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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