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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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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800000
普洱市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经、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方案。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拟订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审核并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贯彻落实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2.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指导推动辖区内地方金融机构党建工作。 15.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金融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维护和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7+4”类地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 16.负责市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普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承担企业上市指导、审核推荐及上市后相关工作。协调推进金融项目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县(区)财政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9.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配合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和税源调查分析,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收问题进行解释,与普洱市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处置)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普洱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工作,接受普洱市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和财政监督法规科、税费管理科、金融运行科、金融稳定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普洱市财政局行政编制52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4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22名(含总会计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一般行政人员18名。 所属事业单位4个,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普洱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3.普洱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4.普洱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监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平稳运行。围绕年度财政收支预期目标,加强财税联动,抓好财政收入组织管理。加大力度统筹盘活资源资产,多渠道筹措收入,着力增强财政服务保障能力。督促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聚焦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及时收回盘活闲置财政资金,严控结转资金规模,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2.强化财政政策落实,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上级增量政策学习,争取更大政策支持、更多资金倾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组合使用专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多种政策工具,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投入力度,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筑牢安全防线。强化库款调度和预警监测,坚持实行“一县一调度,每月全覆盖”调度机制,按时足额兑付到期债务本息,牢牢守住“三保”底线。持续抓好国家支持地方化债增量政策落实,积极推动融资平台退出及市场化改革转型,坚决守住融资平台“不爆雷”底线。加强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监管,推进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4.强化财会监督力度,提升治理效能。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继续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按照省级部署,统筹开展年度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不断完善“纵横贯通”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约束,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5.强化财政队伍建设,全力干事创业。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化财政部门政治机关建设,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抓好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各类问题整改,完善财政内控体系,狠抓制度执行,持续转作风、强能力、抓落实、促发展,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服务高质量发展综合素质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7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8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7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72.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6.32万元,下降2.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其他收入经费取消;2.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72.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2.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72.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32万元,下降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72.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7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2.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6.18万元,上升7.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把单位的工作经费增加到基本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7.5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的工作经费不属于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120.24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9.72万元,下降0.86%。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18.00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14.18%。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租赁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会议和培训费等各种费用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上升100%。主要用于:党报党刊费用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45.55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42万元,上升2.2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6.15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增加5.99万元,上升29.7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1.13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0.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2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4.17%。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6.76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1.39万元,上升32.20%。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0.16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13.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9.00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47万元,上升3.92%。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73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19.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大病保险医疗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41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减少2.18万元,下降2.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财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财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财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45.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5次,共计接待518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个细节,贯彻国家过“紧日子”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公务接待费一直控制在较低支出水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财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次数增加,故而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万元。其中,重点项目2个,绩效目标如下: 1.行政运行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不断提高行政能力,降低行政成本,提升综合管理能力。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提升基层财政部门服务能力、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基层财政职能职责、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规范预算管理、做好资金监管、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增强队伍履职能力、改善公共服务环境,保障基层财政有效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72.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2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公用经费的减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核定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租赁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会议和培训费等各种费用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财政局资产总额3558.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80万元,固定资产3010.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83.9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5.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9.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7.49平方米,账面原值51.31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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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20250313040833818.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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