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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1/20240306-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06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2024-03-06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800000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市、县(区)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县(区)财政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6.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配合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和税源调查分析,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收问题进行解释,与普洱市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处置)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普洱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3)金融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预算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防范、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与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制定发布相关监管政策时,及时向普洱市财政局通报。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工作,接受普洱市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地方金融和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和财政监督法规科、税费管理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普洱市财政局行政编制47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4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总会计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一般行政人员16名。

所属事业单位4个,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普洱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2.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3.普洱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4.普洱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监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不断提升财政综合实力一是紧抓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大力培植实体经济财源,激发基层发展内生动力;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在严肃财经纪律基础上深挖增收潜力,多渠道增加可用财力。二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实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争取更多新增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想方设法加快推进资产和罚没物资处置,加大城区土地资源的盘活处置力度,加快市属三家森工企业人工商品林资源资产经营权出让工作,全力增加可用财力。

2.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力度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多渠道增加财政可用财力。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积极筹措资金,谋划专债项目,提升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全力支持“三大经济”发展;对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以及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依法依规全面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机制,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和关键领域。

3.全力保障基层“三保”支出。坚持“三保”在财政预算编制和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按照风险分类管理原则,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坚决落实保障责任,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确保“三保”不出问题;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继续支持实施教育高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补齐教育短板,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支持加快健康普洱建设、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在兴农富农中的作用

4.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完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探索建立融资平台公司监控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及化债不实等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

5.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发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效率。落实好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评价、预算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嵌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策监督全过程,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真正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用到关键点、用到急需处。对各类结余沉淀资金应收尽收、统筹安排,以硬制度、强措施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6.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责任,建立覆盖财政业务管理全过程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断降低业务风险、廉政风险,建设清廉机关;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制约监督;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强化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聚焦贯彻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等重点任务,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引进和培育财政高层次人才队伍,逐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发队伍活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7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超编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28.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83.57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6.28万上升8.21%,增加主要原因是:1.项目数量的增加,经费也增加;2.医疗卫生费用、住房公积金核定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3.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3.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3.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1.28万上升5.68%,增加主要原因是:1.项目数量的增加,经费也增加;2.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核定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28.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8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6.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28万元,上升4.26%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13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00万元,上升27.91%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的增加,经费也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9.96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4.09万元,上升3.11%。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37.5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0元,上升27.91%。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租赁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会议和培训费等各种费用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40.13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01元,上升0.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0.16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0.16元,上升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70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5.62万元,上升12.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缴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7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86万元,上升53.42%。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5.37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减少2.19万元,下降5.83%。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3.27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3.74万元,上升19.1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7.53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减少7.62万元,下降16.88%。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8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56万元,上升5.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大病保险医疗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59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04万元,上升4.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4年预算数为33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64万元,项目支出0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4年预算数为25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7万元,项目支出0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2024年预算数为12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6万元,项目支出0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2024年预算数为27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03万元,项目支出0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14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0万元,项目支出0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5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4万元,项目支出0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3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3万元,项目支出0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1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万元,项目支出0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4年预算数为10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9万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万元,项目支出5元。

11.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万元。

12.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3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13.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14.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15.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万元。

16.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7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2万元,项目支出44.40万元。

17.30212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款)2024年预算数为4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18.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万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万元,项目支出0元。

20.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万元,项目支出9.77万元。

21.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1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万元,项目支出0元。

22.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1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万元,项目支出0元。

23.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10元。其中,基本支出3.42万元,项目支出6.58万元。

24.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4年预算数为5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25.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4年预算数为2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万元,项目支出13.75万元。

26.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2024年预算数为24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5万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万元,较上年增加6.01万元,上升31.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增加的原因是:上年因未安排该经费,导致职工因公务出境费用没有及时报销,故而今年在“三公”经费不超支内安排该资金。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较上年增加2.01万元,上升22.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467人次。

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贯彻国家过“紧日子”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求,公务接待费一直控制在较低支出水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5万其中,重点项目6个,绩效目标如下:

1.行政运行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不断提高行政能力,降低行政成本,提升综合管理能力。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提升基层财政部门服务能力、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基层财政职能职责、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规范预算管理、做好资金监管、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增强队伍履职能力、改善公共服务环境,保障基层财政有效运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83.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28万上升5.68%,主要原因:项目数量的增加,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核定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洱市财政局资产总额4284.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5.27万元,固定资产3220.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58.39万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4.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80项,账面原值72.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0831800111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609544945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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