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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普洱市财培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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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滇西南财政干部培训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七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普洱滇西南财政干部培训中心 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云南省普洱滇西南财政干部培训中心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本单位的职能和主要工作是服务好各部门大小规格的会议召开、学习培训和食宿接待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财培中心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是服务好所有的会议召开、学习培训和食宿接待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普洱市财培中心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财培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市财培中心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15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6.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61万元(本级财力156.6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财培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4.1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财培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无开支。与上年无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普洱市财培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56.6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4.14万元,增 长72%。 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7.7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06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1.7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12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7年预算数为15.6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普洱市财培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6.61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44.14万元,增长7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普洱市财培中心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 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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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普洱市财培中心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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