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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1/20240327-00002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4-25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  号: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04-25   作者:财政陈鼎锋 点击数:  
附件11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财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3.8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41万元,公务接待费62.39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2万元减少38.2万元,同比下降28.9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普洱市财政局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6年的0万元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普洱市财政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2.39万元,较2016年的69.5万元减少7.11万元,下降10.23%。主要是由于单位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减少了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县(区)财政部门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普洱市财政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41万元,较2016年的62.5万元减少31.09万元,下降49.74%。主要是由于2016年7月我市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单位公车数量,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1.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干部职工下乡(镇)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附件6.市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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