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市本级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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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市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00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2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6万元,公务接待费1735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67万元,同比下降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市本级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64万元,较2022年的273万元减少9万元,同比下降3.3%,主要是由于控制出国访问,导致因公出国(境)经费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市本级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35万元,较2022年的2045万元减少310万元,同比下降15.2%,主要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后,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市本级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6万元,较2022年的1854万元增加152万元,同比增长8.2%。主要是由于车辆老化,维护费用增加。其中:购置经费140万元、运行维护费1866万元。 四、“三公”相关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部门公开情况 使用市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普洱市市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普洱市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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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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