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市级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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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普政办发〔2016〕213号)有关要求,普洱市财政局对普洱市市级(含工业园区)部门上报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进行汇总,现将普洱市市级(包括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公开如下: 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2023年度,市级(含工业园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汇总数为4,025万元,决算汇总数2,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详见附件)。分具体项目看: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264万元,决算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745万元,决算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2,016万元,决算1,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140万元,决算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876万元,决算1,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及各分项数据均未超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因为各部门严格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加强预算控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23年度,市级(含工业园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2,357万元,较上年度2,367万元减少10万元,下降0.4%(详见附件)。具体项目变动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决算98万元,较上年度0万元增加98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8个,因公出国(境)37人次。公务接待费决算407万元,较上年度340万元增加67万元,增长19.7%,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986批次(含外事接待52批次),共接待30,142人次(含外事接待62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52万元,较上年度2,027万元减少175万元,下降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3万元,较上年度248万元减少155万元,下降62.5%,全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9万元,较上年度1,779万元减少20万元,下降1.1%,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01辆。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未超上年汇总数,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各分项数据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有所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增长,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受防控措施影响,“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基数较低。疫情防控措施平稳转段后,出入境政策调整和公务活动、业务工作顺利恢复,在遵循“三公”经费管理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基础上,“三公”经费合理回升。 附件: 1.普洱市市级(含工业园区)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2.普洱市市本级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普洱市市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普洱市市级(含工业园区)2023年度“三公”经费 决算汇总表 附件2 普洱市市本级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附件3 普洱市市级“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侍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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