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09-/2020-1127001  公开目录:  老年服务机构管理  发布日期:  2020-11-27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文  号: 
普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11-27   作者:市民政局 点击数:  

普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  

机构(设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各级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市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全面做好今冬明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自觉意识和主动意识。要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大道理管小道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慎终如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严防死守,扎实做好我市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疫情防控工作。  

二、继续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全市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疫情防控工作,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县(区)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防控举措、巩固防控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过细的工作措施抓好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和要求的落。  

(一)及时开展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疫情防控排查。各地民政部门要对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深入分析疫情防控的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及时发现漏洞、查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限时整改。  

(二)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要加强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报告,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协调,强化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确保能及时排查发现、科学稳妥处置可疑病例。  

(三)严格规范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人员出入管理。各县(区)民政局要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严格规范人员出入管理,特别是要坚持做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外防输入”工作,继续做好日常健康监测,进一步建立健全探视制度,对新入院、返院人员应掌握其14天内行程及人员接触情况,确有需要的应对其进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场所消毒和体温检测,严格执行戴口罩、查健康码、测体温、等基本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各县(区)民政局要加强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物品采购的监管,特别是对食品采购的监管,避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各类食材采购渠道要安全、可溯源,采购人员要全程防护、定期检测。要对进入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的各类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存在风险的物品流入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  

(五)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的老年人、儿童都属于易感群体,受感染的风险高。各机构(设施)要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原则上按照30天的需求采购储备防疫物资,未雨绸缪,以备不时之需。  

(六)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要按照《普洱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持续加强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洗手设施设备配备管理,加强食堂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要加强对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内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防护知识培训,倡导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使用公筷、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  

三、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各县(区)民政局要压实防控责任,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风险隐患防控措施,坚决守住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一)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和管理。要认真组织做好全面排查和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反映上报。要继续坚持全省民政系统疫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各地工作情况,更新相关数据,加强信息共享。  

(二)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区)民政局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特点,及时修订完善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适时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提升各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情况及时妥善处置。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县(区)民政局要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对突发情况和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市局报告。  

  

  

普洱市民政局  

20201120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