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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 @广大消费者,烟花爆竹安全不可忽视!
2024-01-15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110/20240115-00003  公开目录:  产品质量  发布日期:  2024-01-15
 主题词:  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烟花爆竹是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目前,市场上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主要有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等七大类。


临近春节

又到了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

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和

科学燃放烟花爆竹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特别提示






1.广大消费者应到正规零售点进行购买,以避免因购买不合格产品而引起燃放时的安全风险。应选购产品名称、消费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燃放说明、警示语、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和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含药量、保质期、计数等产品基本信息齐全的产品。



2.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产品,消费者购买时不宜一次性购买过多产品,同时应注意其外观是否完好,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浮药的烟花爆竹产品。购买后的产品应妥善存放,有序、安全地进行燃放。


3.消费者在燃放时应注意燃放安全,燃放前应仔细阅读产品销售包装标志上注明的“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内容,按照要求正确、安全地进行燃放。


4.对于升空类、吐珠类、组合烟花类产品在燃放时不应指向住宅、人群或其他危险的目标进行燃放,也不要斜着、横着燃放。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待明确原因后再作处理,燃放完毕后,务必确认火星全部熄灭并清理残留物后再离开。


5.根据标准要求,严禁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燃放,未成年人应在成人监护下燃放。此外,严禁在酒后燃放及在室内燃放。


     
6.燃放时不要靠得太近。燃放说明中明确了欣赏安全距离的,点燃后应立即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观赏。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昆明市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重点防火单位、商场超市等地点和区域,以及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全年(包括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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