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食事”会客厅|镇沅县: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2024-04-2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110/20240428-00003  公开目录:  监管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4-28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4月26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那峻滔做客普洱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食事”会客厅》第九期栏目直播间,向广大听众朋友介绍镇沅县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做法。

镇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四个最严”真正落到实处,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危险严控、违法严惩,实施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严把食品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入口关,倡导诚信经营,严格监督抽检,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落实“三清单一承诺”制度,高位推动“两个责任”走深走实。

构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18名县级领导干部包保21家B级食品安全责任主体,114名乡(镇)级领导干部包保183家C级主体,286名村级干部包保1157家D级主体,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定任务清单、督导清单,挂图作战,全程督导,层层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商圈,引领带动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

坚持划行规市,打造集“吃住游娱购”为一体的“河畔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商圈),严把商户入驻质量,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管,动态监测商户入驻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市场管理统一规范。

多措并举齐发力,筑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线。

一是压实责任——“有人管”,组建乡(镇)、村两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明确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切实提升农村集体聚餐管理能力。二是完善制度——“责任清”,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实行逐级申报备案管理,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三是强化培训——“怎么干”,坚持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现场指导等管理培训,重点突出农村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四是抓好监管——“管得住”,突出督导重点,开展联合督查降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