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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普洱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4-12-31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110/20241231-00002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发布日期:  2024-12-31
 主题词:  知识产权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为了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普洱市地理标志产业整体布局,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起草编制《普洱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2024年9月29日至10月30日,《普洱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并于10月9日至11月11日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11月20日至21日召开征求意见专题会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和相关成员单位征求意见,2024年12月4日至6日,派出3个调研组深入各县(区)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召集县(区)市场监管局和相关县级成员单位座谈收集意见建议。通过以上四轮征求意见建议,共收集45个单位意见建议21条(其中,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相关意见建议)。经过审核,采纳16条,修改后采纳2条,未采纳3条。

特此公示。

附件:《普洱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普洱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一、书面征求意见情况。2024年9月29日,普洱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请各县(区)、各成员单位于2024年10月30日前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到截止时间收集和采纳情况如下:

(一)10个县(区)。均已回复,均无意见。

(二)成员单位回复无意见情况。30家成员单位共收到回复无意见21家: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啊、思茅海关、市广电局、市司法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林草局、普洱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勐康海关、普洱仲裁委员会/澜湄国际仲裁院。

(三)成员单位提出意见情况。有3家回复具体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1.普洱学院提出意见建议3条,采纳2条,未采纳1条。一是建议设立地理标志产品奖补工作经费。针对在普洱市内地理标志产品使用过程中,年销售、年税收到一定额度的企业进行奖励,对于刚起步的地理标志产品应用企业对地标标签的应用过程中给予一次的标准补助经费,鼓励地理标签的使用,营造良好的应用氛围。此条建议未采纳,安排在后续配套实施方案中体现。二是建议会同农业、市场相关管理部门联合构建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推介体系,针对具有地理标志应用资格的企业及产品,以政府背书角度进行对外推荐、推介,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及地理标志产品价值。此条建议未采纳,原因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府不能作企业背书对外推荐、推介企业品牌及产品。三是部分用词多余建议订正,如“第104页第1句:滇西科技运用大学普洱学院、农大热作学院等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和课程。”,其中的“滇西科技运用大学普洱学院”应为“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此条建议已采纳。

2.文化旅游提出意见建议2条,采纳2条。一是第61页,科技创新、旅游文化、电子商务等产业融合效应凸显一句建议将“旅游文化”统一改为“文化旅游”。二是第80页,发展特色边疆旅游中“边疆旅游”改为更加规范的“边境旅游”。

3.市科技局提出意见建议2条,采纳2条。一是第8页,中药材产业共注册10个,建议进一步核实米芥、核桃是否属于中药材品种。二是第28页,“全市生物医种植面积”建议修改为:全市中药材(含药食同源)种植面积。

(四)成员单位未回复意见6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茶咖发展中心、人行普洱市中心支行。

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10月9日,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普洱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和个人,于2024年11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截止2024年11月11日17:00,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意见建议。

三、专题会征求市级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情况。2024年11月20至21日,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和市级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普洱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征求意见专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11个成员单位参会,共提出意见建议8条。

(一)普洱学院提出意见建议4条,已采纳2条,修改后采纳1条,未采纳1条:一是建议增加推广“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普洱古茶园农业系统”和“世界文化遗产”——“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专项品牌地理标志相关衍生产业或产品。此条建议已采纳。二是针对地理标志申报人文历史证明材料不足的现状,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会同市、县、区地方志编制办公室或相关宣传部门挖掘整理具有地方优势特色的相关资源、产品,进行编纂记录,为以后培育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提供人文历史佐证材料。此条建议已采纳。三是针对同质类地理标志取名时需要进行慎重评估,不建议在新的地理标志申报获批后会严重削弱现有地理标志的影响力。比如普洱现有“普洱茶”地理标志具有普洱地域特色排他性很强,但“普洱咖啡”获批后,在同一地域同时有两个同质类的地理标志,将在很大程度上削弱另外一个标志的影响力(茶叶、咖啡同属于世界三大饮料)。此条建议未采纳,原因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证明商标均须有地理标志,不同产品有同一个地理标志是很难避免的。四是针对规划中中药材的界定可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在药典没有记录的品种均不属于中药材,可以更换为“生物药”,生物药可以包括中药材、民族药、地方药等。此条建议修改后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使用方法遵循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

(二)其他参会部门提出意见建议4条,已采纳2条,修改后采纳1条,未采纳1条:一是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上篇、下篇不协调,上篇论述了的下篇不应再重复论述,建议不分上下篇,重新编制章节。此条建议已采纳。二是规划发展目标,应结合全市九县一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布局文化优势等方面,同时考虑各县“十五五”规划,将发展目标量化到县区,通过五年努力实现本规划的发展目标。此条建议已采纳。三是有单位提出规划发展目标,建议以全市地理区域图和图表方式、展示全市各县区现有地理标志商标等信息、数量以及未来计划目标数量、产品等信息。此条建议修改后采纳,原因是根据规划内容需要和篇幅要求,只能有选择的保留部分图表。四是总体规划比较宏观,好多内容不具体,操作难度大。建议后期结合部门实际细化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方便工作开展。优秀地理标志产品评选建立办法由谁实施、如何奖、奖多少?建议在规划中明确。此条建议未采纳,原因是规划本身较为宏观,不应规定具体事项和细节,此建议将在后续实施行动方案中体现。

四、到各县(区)开展调研座谈征求意见情况。2024年12月4日至6日,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派出三个调研组,到各县(区)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座谈,共征集到意见建议6条,已全部采纳。

一是优化地理标志申请使用流程,加强地理标志和标志使用宣传,加强标志使用企业的质量监管,提升产业水平。二是第54页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需核实是否能当地定政策),需根据普洱市实际,再细化各项目标,各目标无年度任务,不清楚2029年完成还是2034年完成,建议2024年至2034年重点注册哪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需进一步明确,分类分重点,每年度,每区域提出重点,分步实施。三是第13页,针对地理标志“注而不用”“申而不用”,企业申报地理标志后不会用标,针对企业申而不用的存在问题需再完善细化,建议说明企业该怎么做,细化措施和指导,第54页,政策资金,建议细化政策申报的方向,指导企业怎么去申报资金,必须能确保资金到位,得到资金保障才能开展工作。四是规划篇幅过长,建议三到九章合并为一章,第十章保障措施过于单薄,建议再加内容,可缩减到5-7页,发布时规划要尽量精简,尽量不要用图表,第三节机遇与挑战,不单独成节,挑战的内容放进现状部分,作为存在的问题来闸述。五是表述方面问题,第三节机遇与挑战中一、二点不是机遇,是资源禀赋和特点,规划中专栏与指标不对应,且一般放在专栏里的内容都是相对比较具体的内容是为了使任务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而设置的。六是整个规划最好有量化指标,具有可考核性的特点,建议8个指标分解到专栏或任务版块,使规划落地,将附件做成任务分解表放入规划中,其余附件删除,专栏中部分内容拆分至相应任务板块下,这样易理解、易落实、易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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