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1-2025年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实施方案》中期评估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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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对《普洱市2021—2025年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的符合程度 《普洱市2021—2025年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实施方案》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相符。结合建设“两示范一胜地”的要求,2021年11月12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普洱市2021—2025年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实施方案》文件,成立了市委李庆元书记、市政府王刚市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地理标志工作的总体要求,构建普洱地理标志培育运用和价值提升体系,使地理标志产品的开发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经济效益全面凸显,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各县(区)也结合区域实际,纷纷制定各地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实施方案,全市地理标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决策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 《方案》印发后,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通过走访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技术推广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专家,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意义,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并得到产品保护区域内各行业协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的理解支持和主动配合,对全市地理标志资源进行初步挖掘筛选,比较分析产品运用前景,确定重点培育的地理标志产品名录,纳入培育保护产品21个,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普洱市财政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全力做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经费保障工作。全市9县1(区)已签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技术服务合同》。 三、决策存在的问题 (一)地理标志用标大多是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小微企业以加工贴牌生产为主,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形式单一,没有全局性、前瞻性和长远性,对于生产加工技术流程等无形资产,往往疏于保护,对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配合程度不高,企业产品品牌引导提升思路不开阔,集中运营宣传和维护提升品牌价值不突显。 (二)通过地理标志培育推进工作可以看出,前期调研和筹划阶段,各县(区)正在摸清同类产品的质量特色及与地域的关联性,同时在统计掌握近年生产或种植企业数量、生产规模(年产量或种植面积)、年产值或销售额,制定统一的产品标准进程长。 (三)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总体性证明材料不足。推荐培育的产品名称作为商业用语或日常用语长久广泛使用证明材料不足,产品知名度不高,甚至为产品临时起名,缺乏产品历史渊源及知名度必须达到25年以上的佐证材料。 四、决策的社会认同度 一是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正在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申报纳入申报国家“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方案3家,其中,企业商标品牌申报1家(云南天士力帝泊洱生物茶集团有限公司),区域商标品牌申报2家(“墨江紫米”和“孟连牛油果”)。二是为更好的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理标志工作联系、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工作的通知》,积极申报《“普洱咖啡”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三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报送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荐了“普洱咖啡”、“孟连牛油果”、“普洱茶”申报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四是积极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共组织申报《云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18家,获批12家。 五、决策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根据《普洱市2021—2025年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实施方案》紧扣培育和转化应用两个重点,重视地理标志资源的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产品价值持续提升。2022年普洱新增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占全省新增34件的23%,证明商标总数在全省州市中排名第2位。全市获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的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67家,2022年度总产值8.722亿元。全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22家,2022年总产值4.276亿元。积极申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18个。2023年1季度获批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各县(区)均有相关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培育、宣传和打造,全市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工作有序推进。截止2023年10月,全市共有地理标志产品34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2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件),我市地理标志数量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名第二位。“普洱茶”和“普洱咖啡”双双被列入首批受欧盟保护的中国100个地理标志名单。“普洱咖啡”和“墨江紫米”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7户企业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普洱茶65户、普洱咖啡18户、其它4户),“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数居全省第一。 六、继续执行决策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洱市已将《普洱市2021—2025年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列入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市级联席会议至少一次,多次在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上汇报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推进情况。九县一区已全部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市级会议要求,县区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同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快推进全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规范使用。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指导、加强商标、地理标志申报工作,梳理已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健全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并规范商标许可备案流程,加大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人使用地理标志。2023年共组织申报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39家。 (三)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严格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354号)监管和指导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政协民主监督,适时调研全市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成效进行督导,广泛接受企业、社会舆论监督。 (四)加强宣传培训。每年组织地理标志业务培训至少2次,讲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与推广、地理标志的保护与运用等,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提高地理标志使用率和积极性;并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进企业、进社区及进校园活动,深入到县(区)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走基层进企业培训,讲解地理标志的保护意义和地理标志知识,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意识和对家地理标志品牌发展的认知度。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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