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 评估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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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普洱市结合实际,现将实施《普洱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实施的效果与决策目的符合程度 《普洱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相符。近三年来,普洱市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系统谋划部署知识产权重点任务,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营造知识产权氛围,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活力、释放潜力,为推动普洱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决策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 为有效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普洱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整体工作,普洱市市场监管局每年奖励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2021年兑现知识产权奖励经费22.10万元,2022年兑现知识产权奖励补助17.70万元,2023年兑现奖励补助26.70万元,自2020年来,市财政分5次兑现知识产权奖励金205.9万元,截至2023年10月27号,全市商标有效注册总量27221件,同比增长11.45%,居全省第7位,驰名商标4件。专利授权量为430件,发明专利有效量218件,高价值发明专利81件。全市共有地理标志产品34件,全省排名第二位,全面提升了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对普洱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支撑和保障能力。 三、决策存在的问题 普洱市知识产权总体水平不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等工作依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对知识产权重视程度不够。一是部分县(区)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部门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大众知识产权意识还相对薄弱,企业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也相对薄弱。 (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一是知识产权保护资金不足,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建设仍处于落后状态。二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还待进一步深化。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社会治理机制有待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力度还需加大。 (三)知识产权创新创造能力不强。一是经营主体规模小、研发投入不足、高价值知识产权占比偏低,区域发展不够平衡。全市专利授权430件,发明专利有效量218件,全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为81件,其中思茅区59件,占全市的73%。二是知识产权人才和知识产权机构依然严重匮乏,缺乏对应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 四、决策的社会认同度 自《2023年云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以来,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和服务工作的施行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每年广泛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和服务取得一定成效,在10县(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12个,实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100%全覆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金额3085万元,有效盘活创新企业无形资产。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4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业5家。全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17家,备案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3个,10所学校被确定为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2020年以来市财政对知识产权进行奖励补助205.9万元,全市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断提升。 五、决策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一是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侵权盗版、植物新品种、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行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契机,对版权、商标、专利、电商销售、进出口领域等环节开展随机检查,严格对侵权假冒行为进行检查。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与代理机构签订了《商标代理告知承诺书》,有效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加强自律自治,齐心助力企业发展。二是完善多元纠纷处理机制。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在市法院和市知识产权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司法审判和行政调处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基础上,2023年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建立全市法院系统和市场监管系统纠纷协调联络员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市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司法审判和行政调处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健全完善。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积极搭建知识产权境外保护交流平台,促进本地企业提升解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六、继续执行决策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牢固确立知识产权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机制建设,增强制度供给。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平台机制作用,指导好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工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全市“一盘棋”发力。 (二)强化考核评价。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省对市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的基础上,自2022年开始,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年终将严格考核并完善通报约谈机制。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认真制定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严格执法,持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快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保护机制建设,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 (四)加强知识产权的指导服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认定、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申报、云南省专利奖申报推荐、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和维权援助案件补助申报等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下基层等活动,发挥好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每年广泛组织开展全市性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活动,组织各县(区)、各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加大在《人民日报》、《云南新闻网》、《普洱日报》及各级媒体和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宣传普洱市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工作,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群众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知晓率,形成浓厚的宣传声势和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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