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质量发展 “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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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开展了《普洱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后有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的符合程度 《普洱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相符。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先后出台《普洱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2023年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逐步健全完善。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量强市办)强化问题导向、目标为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推进《规划》各项重点指标任务落实落地,总体上看,《规划》进度良好,到2025年,可以完成基本目标,工作措施可以基本落实。 二、决策执行的成本、效益分析 按照《规划》内容,各项指标有序推进,一是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全市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不断增强,质量管理体系和全产业链质量管理应用不断扩大,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9.1%,食品综合抽检合格率达97.41%,药品监督抽验合格率达99.4%,有机茶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二是工程质量持续提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运用比例逐年提高,在建项目“互联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广泛应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美丽公路、美丽铁路建设成效显著。2022年全市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今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99.75%。三是服务供给质量显著改善。2022年全市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质量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分别达到79.99分、75.81分、82.1分,其中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满意度居全省第一。四是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全市有效注册商标2.6万件,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6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件,“云南老字号”3家。已获省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2个创省级优质工程3个。累计获得“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23个。创A级旅游景区33个,“养在普洱”健康品牌日渐获得认可。其他指标也在积极推进中。 三、决策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业发展质量不高。全市很多产业还处在产业链底端,质量竞争力不强,标准总体水平不高,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主要依赖资源、资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的粗放发展模式,对于突出质量效益“好”的新发展理念,尚未从“有意识”转变成“下意识”。二是质量工作机制亟待完善。质量工作统筹协同推进、宣传教育、人才培养等机制还不健全,质量发展资金投入不足,养老、物业、住宿、餐饮、金融、信息、公用事业等领域服务质量管理与提升体系还不完善。三是产品质量水平不高。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建立在粗放型增长方式和低端产业结构上,总体滞后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企业普遍缺乏精品、名品意识,传统产业产品质量不容乐观,中小企业质量基础比较薄弱,产品档次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没有完全根除,产品质量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四是质量基础设施亟待夯实。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量少,没有标准话语权;计量检定校准能力弱、项目少,不能适应产业发展和民生服务需求;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投入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差距较大。 四、决策的社会认同度 《规划》的施行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规划》施行以来,市质量强市办认真履行职责,健全问题提醒、质量工作考核、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和质量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调度和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加强《规划》推进落实的统筹协调。制定《普洱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方案》,逐年制定年度质量工作要点,对标对表加强工作调度,协调推进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持续开展质量监测评价和质量工作考核及督查,强化监督评价和考核结果运用,将市直有关部门纳入质量工作考核范围,质量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增强。协调各方参与深化质量共建,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质量月”、“世界标准化日”等,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动质量“五进”活动,质量共建共治共享氛围日渐浓厚,不断提升《规划》施行的社会认可度。 五、决策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一是《规划》施行以来,产品、工程与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持续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质量治理效能获得大幅提升。二是政府质量工作公众满意度第三方监测评价得分由2020年的73.90分提高到2022年的76.22分,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不断增强。连续在年度省政府对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排名全省第二名。三是从长远来看《规划》的施行,将不断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推动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推进质量技术、管理和制度创新,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增强普洱市的质量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不断助力普洱高质量发展。 六、继续执行决策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体制。全面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强化压实市级各部门的质量工作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认真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将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实施《规划》有机融合,统筹推进。 (二)加强执法监管,守住质量底线。不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生产许可、监督抽查、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有效措施,围绕农产品、食品药品、重要工业产品、建设工程、服务等重点领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铁拳”“昆仑”“药剑”等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突出重点领域,推进质量提升。认真落实普洱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消费领域质量痛点,一个一个行业、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有效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完善政策措施,严格考核评估。将《规划》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盯各项重点工作,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有效政策措施,聚焦难点,突出重点,力求实效,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大财政对质量工作投入力度,保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激励扶持等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基层力量建设,帮助基层和企业培训培养各层次质量人才。将《规划》实施工作持续列入质量工作考核项目,加强对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考核,科学设置并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反馈、通报和运用,推动形成比拼实干、奋勇争先良好工作局面。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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