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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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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已完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确定毕志鹏同志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毕志鹏,男,哈尼族,2002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 公示时间自2026年2月11日起至2026年2月24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及来访等形式如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讯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康平大道4号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综合办公室,邮编:665000,举报电话:0879—2127554。 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 2026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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