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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移民局2016年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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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移民开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普洱市移民开发局概况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移民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移民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拟定本行政区域移民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
2.落实、分解和完成省、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普洱市大中型水电站和其他水库水利移民开发的各项规划,实施,验收等目标任务。
3.分析研判库区和移民区社会稳定形式,协同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库区和移民区社会稳定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
5.承担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是常工作。
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普洱市移民局在省移民局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全局干部职工尽职尽责积极推进糯扎渡电站各项程项目进度;积极组织景洪水电站验收前的各项工程项目收尾验收工作,配合省审计厅完成审计工作;积极开展中型电站扫尾验收工作;积极推进全市中小型水库水利审查评审移民工作;做好全市大中型水利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移民开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安置科、规划科、政策法规科、移民后期扶持管理科、水利工程移民管理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移民开发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 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留存一辆应急车,其余车辆已送公车平台管理但未核销资产)。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公开01-09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移民开发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785,521.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5,521.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特别说明:普洱市移民局2016年财政决算公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6年市移民局财政决算收入支出3785521.10元,年初财政预算收支2946056元,决算收支比预算收支净增加839465.10元,增减情况如下: 一、 增加收支1242312.90元。 1、 春节移民慰问金(2200199)年初无预算,春节期间市政府拨款安排支出307800元。 2、 2015年党风廉政奖(2019999)年初无预算,2016年市政府考核后拨款安排支出10000元。 3、 退休人员经费(2080502),2016年增加一名退休人员所以增加退休工资收支72778元。 4、 医疗卫生保障支出(2100502、2100503、2100599、2089901),2016年我局调入职工5名,增加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保障收支19453.90元。 5、 在职人员工资和行政运行经费(2200101),2016年9月我局调入职工5名和正常增资增加工资收支832281元。 二、 减少收支402847.80元。 1、 住房公积金(2210201)减少2847.80元。 2、 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工作经费(2130399),2016年根据市政府安排西盟县脱贫攻坚,我局从工作经费中转移支付西明县工作经费300000元,从而调减我局预算指标收支300000元(增加县级财政收支)。 3、 大中型水库移民前期工作经费(2130308)2016年根据市政府安排完成我局挂钩镇沅县振太镇邦庆村移民脱贫任务,从我局工作经费中转移支付邦庆村脱贫工作经费100000元(增加县乡级财政收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1,02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就是1-10月退休人员工资357394元和退休人员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8,14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是缴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00117.63元;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56386.40元;工伤生育保险11637.55元。
4.农林水(类)支出7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9%。分别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前期工作经费400000元,大中型水利移民工程建设工作经费200000元,水利建设移民工作经费及普洱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100000元。
5.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19,5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4%。其中:行政运行经费2011775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支出1824779元日常公用经费186996元;列入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的春节移民慰问金307800元(年初无预算,根据市政府安排并下拨资金全额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16,77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全部是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112元,下降5.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822.63元,下降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9元,下降1.0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进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等各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677.37元,占45.02%;公务接待费支出120,511.00元,占54.98%。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677.37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8,677.3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乡开展各项移民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511.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0,5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相关的水利水电业主接洽工作,省局相关部门领导到我市检查指导推进移民工作,移民干部群众汇报基层工作开展情况和移民群众信访维稳所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移民开发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996.00元,与上年支出159265对比增加27731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增加而正常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开展各项移民工作业务而必须发生的各项办公业务费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金额43480元,全部是财政性资金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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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9日
普洱市移民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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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移民开发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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