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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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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主要领导年终述法、法治专题讲座等。二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研究决策的重要依据、做好应急管理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和专题会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是进一步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无差别受理。截至目前,市应急管理局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8.4%;承诺时限压减比例由78.6%进一步提高至79.5%,即办件比例由25.4%增加至36.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100%。2024年,受理各类行政许可4401件,办结4404件(含2023年余留办结5件,目前实际办结率99.9%)。二是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及办理结果免费邮寄送达服务,全年146个企业申请人通过全程网办方式办理行政许可,网络办理率为64.6%;64个企业申请人选择邮寄送达办理结果,邮寄送达比例为28.3%。三是进一步梳理完善权责清单及“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市应急管理局目前共有行政职权7类371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339项(含市地震局4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10项(含市地震局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含市地震局2项)。本次清单调整,进一步明确了机构改革后本部门行政权力范围,为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狠抓工作落实,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制度。根据《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程序将《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报市司法局备案。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事项,组织编制了《普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共有行政处罚事项335项、行政强制事项4项、行政检查事项4项。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梳理并公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共梳理“执法不规范”方面问题两项,突出问题表现三项。清单已在市政府网站上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完成问题整治工作。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广应用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编制了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本部门执法人员库及监管对象库;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按时完成部门随机抽查事项4项及联合抽查事项2项。五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本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2024年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197条,按月统计,数据的合规率和及时率均为100%。六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制定印发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监管的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2024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开展执法检查826次,发现隐患问题3658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13项),实施行政处罚58次,处罚金额368.69万元。同时,加强服务指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安全生产专家上门进行服务指导,2024年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为10余户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确保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和执法装备配备,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规范法制审核机构、程序、内容和责任,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2024年共对4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法制审核。组织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自评行政许可案卷20卷、行政处罚案卷2卷,抽查各县(区)行政处罚案卷15卷,并向各县(区)反馈评查意见督促整改。二是推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执法检查前实施告知提醒等措施,执法检查中纠偏纠错,执法检查后进行教育引导,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包容审慎执法减免责清单》,对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危害后果轻微、限期内改正等情况,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同时,规范自由裁量,按照《应急管理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公平公正、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做好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合规性。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对上报市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在上报之前进行合法性审查,由内设法制机构及外聘法律顾问分别对文件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印发了《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对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更加有效维护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关键决策程序。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一是认真组织制定《普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普法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2024年宣传工作重点、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并向社会公示,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2024年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的宣传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法治宣传活动。制定《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普法强基补短板”宣传方案》,深入乡村振兴挂钩点镇沅县田坝乡联合村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法治宣传活动,进行普法宣讲,发放普法、安全常识及防灾减灾等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三是做好重要节点普法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宣传的方式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积极开展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营商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刊载普法信息20余条。四是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对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对近年来普洱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整理,发布典型案例一期,共4个。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思茅区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法纪意识。 (六)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减灾救灾应急能力。创新完善了《“1262”精细化叫应与响应联动机制》《江河箐沟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普洱市城市内涝防御工作机制》和《普洱市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市级层面清单)》等工作机制。有效应对17轮强降雨过程,特别是台风“摩羯”及其残留云系影响,守住人员“零伤亡”底线。认真落实火险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用足用好“小火大打”成功经验做法,连续38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成功处置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3.15”昆磨高速G8511磨黑段液化天然气储罐车重大险情,成功控制事态发展,彻底稳妥解除险情,最终避免引发更大的次生灾害。成功组织2024年应对思茅区7.0级地震实兵拉动演练,检验提升大震巨灾严峻形势下的临机响应能力。有效应对思茅区4.6级地震。 (七)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16件;“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67期306条;共收“12345”平台办件6件,政民互动平台咨询2件,均已答复当事人,按期办结率为100%,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存在问题 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对表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宣传的力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市应急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作用,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推动全市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依法履职,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依规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引领全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做好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监管职责,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全面运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执法”执法方式。以执法质量作为案卷评查重点,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以评查促规范,以评查结果强化执法培训,促进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三)加大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宪法、党内法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质量,继续强化“普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普法功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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