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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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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预计5月28—30日普洱市大部地区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等强对流天气。本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强降雨落区与前期降雨有所重叠,降雨叠加可能诱发山洪、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灾害风险较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将于5月28日8:00对我市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经市防指分析研判,根据《普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5月28日8:00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步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滚动会商研判,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要持续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的排查巡查,重点排查病险水库、尾矿库、在建项目、临时营地(工棚)、窝棚、景区景点、校园周边,以及城市淹积水风险隐患点、下沉隧道、地下空间等,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停工停业等紧急管控措施。要落实好江河箐沟上下游防汛联动机制,加强对沿河两岸低洼地带群众的叫应。要及时叫应相关防汛责任人,点对点进行指挥调度,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村、到组、到户、到人。要加强对乡镇村组的督促指导,确保乡(镇)村组防汛包保责任人强降雨过程期间24小时在岗在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的基层防汛包保责任人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认真履职,果断决策,提前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落实高级别预警下指挥长进驻防办调度指挥的刚性要求,一旦县(区)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指挥长立即进驻防办坐镇指挥。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做好转移避险成功案例上报,不断总结复盘,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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