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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等6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抽查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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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普洱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2023年3月15日,在市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明确的抽取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开展了水利工程质量等6项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抽查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抽取结果 (一)检查对象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水库管理中心。 (二)执法人员 王 兵(执法证号:25070018039); 张建龙(执法证号:25070018031); 叶建云(执法证号:25070018025); 饶孟春(执法证号:25070018039); 刘 骥(执法证号:25070018002)。 二、检查结果 (一)检查时间 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3日对江城县可杂河水库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于2023年6月14日对江城县龙洞河水库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于2023年7月5日对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水库管理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1.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参建单位执行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 2.招投标检查。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参建单位的市场行为及招投标情况。 3.水利工程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新技术、新材料检查。检查在建水利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是否进行技术论证。 4.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参建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实情况,水利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运用和填报情况,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管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和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标准(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等情况。 5.坝顶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检查在建和运行水库大坝坝顶公路建设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是否存在损毁坝体、降低大坝防洪能力、影响工程安全和防汛通行畅通等情形。 6.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检查水库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四)检查结果 1.水利工程安全检查中,可杂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中标施工单位云南建投第二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施工合同书》的约定,选派满足施工要求的“三类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 2.坝顶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中,龙洞河水库工程坝顶不计划兼做公路,可杂河水库工程拦河坝工程已基本完工,后续坝顶计划兼做公路,但因工程进度还未进行手续的审批。 3.其余4项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 普洱市水务局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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