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健全完善“河(湖)长制+林长制”协调联动机制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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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普洱市水务局与市林草局召开“河(湖)长制+林长制”协调联动协调会议,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健全完善“河(湖)长制+林长制”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坚持系统思维、强化问题导向,统筹协调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河湖林草保护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市林草局副局长李伟、市水务局副局长林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协调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找到河(湖)长制林长制的最大公约数、如何商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持续强化督察、如何最大限度为基层减负、如何确保督察工作质量等焦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双方达成五项共识:一是深化工作联络机制,巩固3年来双方工作联络好成效,适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部署协作工作,共同商讨解决河湖林草领域重大问题。二是建立一体化保护机制,统筹各级河(湖)长、林长责任区域划分及巡查调研活动安排,推动巡河湖、巡林活动同步开展,协同解决河湖林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建立联合督察机制,主动商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优化督察计划和方案,强化统筹协调,既不减督察力度,又杜绝扎堆到基层,最大限度为基层减负,确保督察工作质量。四是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打破行业壁垒,定期通报各自领域工作情况,及时互相推送问题线索,加强基础数据和工作信息共享。五是巩固联合宣传机制,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3·12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等重要节点,深度开展河(湖)长制、林长制联合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下一步,普洱市水务局与市林草局将聚焦生态保护实现共商、聚焦违法问题实现共治、聚焦宣传教育实现共享,进一步健全完善“河(湖)长制+林长制”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续写民族团结誓词碑故事,当好“收信人”,做好“答卷人”,积极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普洱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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