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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10-/2023-0517003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3-05-17
 主题词:  工商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2023年度普洱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3-05-17   作者: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2023年度普洱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计划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任务时间 抽查比例/户数 检查方式 实施层级 备注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1 普洱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安保行业相关单位 20232—11 10 实地检查 市级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市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2 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20232—11 1
3 普洱市公安局 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抽查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20232--11 1% 实地检查 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4 普洱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会计领域 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工商登记事项、工商公示信息、报税人员和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 代理记账机构 20238月至9 20% 现场检查 县区级组织实施检查
5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场监管部门 劳务派遣经营 许可和依法经营情况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 202331-1130日前 5% 实地检查 县区级组织实施 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各地可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科学调整
6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 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各类用人单位 202331-1130日前 5% 实地检查 县区级组织实施 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各地可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科学调整
7 市场监管部门 人力资源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 202331-1130日前 5% 实地检查
县区级组织实施 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各地可根据监管实际情况科学调整
8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生态与环境部门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20231-10 2%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相结合方式 市级组织实施
9 普洱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20231月-11 10%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10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道路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20231月-11 10%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市、县区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11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兽药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经营 20233-11 2 实地核查 县区级组织实施检查
12 市市场监管局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20233-11 6 实地核查 县区级组织实施检查
13 市市场监管局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种子监督检查 种子生产经营者 20233-12 25% 实地核查 县区级组织实施检查
14 市市场监管局 畜禽、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加工情况的检查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20233-11 10% 实地核查 县区级组织实施检查
15 普洱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发卡企业 20231-11 10%以上 实地检查 县区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16 市市场监管局 汽车(新车)销售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20231—11 5%以上 实地检查 县区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17 普洱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二手车交易 二手车市场监管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20231-11 5%以上
(不少于3户)
实地检查 县区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18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 20233-11 1 实地检查 市、县区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19 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工贸企业 20233-11 1
20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
经营期限的检查;
4.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5.
住所(经营场所)的检查;
6.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8.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9.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10.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11.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2.
缴费单位是否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后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13.
缴费单位是否存在伪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情形;
14.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时,瞒报工资或者职工人数;
15.
缴费单位是否按规定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16.
是否发现单位或者个人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17.
是否发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存在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行为;
18.
是否发现单位或者个人存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
19.
查看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内容是否完整;
20.
检查实际开展经营事项与《营业执照》批准范围是否相符;
21.
检查信息报告主要事项(投资者基本信息、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等)是否准确。
在普洱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20237—1130 20% 实地核查、书面核查 市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县区局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21 市教育局 学校食堂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各类学校 31-930 辖区内学校的5% 现场检查 县区级组织实施
22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市市场监管局 林业草原监督检查 林草种苗监督检查 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 20234—7 5% 实地检查 县区级组织实施
23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 市市场监管局 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利用情况的检查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的监督抽查 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企业 202310 5%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24 普洱市统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国家常规
统计抽查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一套表调查单位 2023
3
-11
3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25 思茅海关 市市场监管局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检查 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检查(备案信息)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20231—10 1 实地检查 思茅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26 普洱市税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部门 涉税涉费事项抽查 税务检查与职能部门共同进行涉税涉费事项检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 2023年11月30日 10% 实地检查 市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县区局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27 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宾馆、旅店监督检查 1.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3.
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4.
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普洱市行政区域内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各类宾馆、旅店 20231—11 市级按2户抽取;县区级按5%比例抽取。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28 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市场监管局 消防产品使用领域检查 1.消防产品质量情况(含市场准入检查、一致性检查、现场检查判定和抽样送检等);
2.
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检查
普洱市行政区域内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 20231—11 市级按2户抽取;县区级按3%比例抽取。 现场检查 市、县区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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