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登录 | 注册

部门目录

首页  >  正文
 索引号:  1029-09_D/2017-1208001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17-12-08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第2号
2017-12-08   作者:药品市场科 点击数: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7第 2 号

   在对药品经营企业(零售)开展的飞行检查中,发现普洱市思茅区翔鹤医药有限公司边城西路分店、云南省久泰药业有限公司思茅区三家村怀德仁大药房、普洱市思茅区程光药店、普洱市思茅区金药云生药房、普洱市思茅区泰康大药房、墨江鱼塘镇美琼药店、宁洱金药云生药房文明店、镇沅锐丰大药房、镇沅吉泰药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于2016年11月14日依法作出撤销上述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决定,现予以公告。

   附表:撤销GSP证书信息表

 

                    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

  
附件【附表:撤销GSP证书信息表.doc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