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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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以规范依法行政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的机制体制,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努力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推进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每年听取法治工作报告,圆满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食品安全稳步提升。1.全面落实学校食堂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检查学校食堂1253家次,学校食堂经营承包企业67家次,校外供餐企业3家次,约谈学校食堂7家次,责令整改35家,发现存在问题105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2.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白酒小作坊生产经营提升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74次,执法人员403余人次,检查白酒小作坊837余家次,检查发现日管控记录不规范426家,标签标识不规范140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7家次,已督促全面整改完成,开展甲醇快速检测5074余次,监督抽检401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开展茶叶生产经营质量提升工作,共检查茶企业317家次,小作坊223户次,出动执法人员492人次,排查38个安全隐患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7份,全部完成整改。监督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459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9.9%。开展米线产品质量安全三年专项行动。检查米线生产企业、小作坊共158家,发现存在问题41家,其中: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不严18家,标签标识不规范和缺失21家,生产过程执行控制不严3家,发现存在问题54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1份,立案查处1起,存在问题均已完成整改。3.严格落实食品抽检和风险监测。共完成监督抽检10982批次,达每千人4.63批次,全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4.开展主题为“食安监督 全民参与”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常态开展“你点我检”民生实事,打造“食品安全 社会共治”服务品牌。 二是“两品一械”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以边境一线、农村一线、旅游一线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药品、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特殊药品、集采中选产品、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新原料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检查生产企业5家、经营企业1187家、使用单位1372家,出动5780人次,发现药品风险隐患问题661个、医疗器械风险隐患问题135个、化妆品风险隐患问题310个,消除药品风险隐患661个、医疗器械风险隐患135个、化妆品风险隐患310个。2024年1月至10月,全市共召开风险分析会35次,向市人民政府专题报送《2024年全市药品安全形势和风险分析的情况报告》,得到市政府领导肯定和批示。市药物警戒中心与卫生健康、医保、医疗机构、大中专院校等召开风险分析暨专家咨询会6次,发现风险隐患19个,向医疗机构推送“普洱市药物警戒简讯”4期。 三是坚守特种设备和质量安全底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开展定期检验各类特种设备3920台,安装监督检验各类特种设备769台,专项检验检测特种设备3231台件,检验过程中共发出检验意见通知书和联络单449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件。组织完成33类476批次的市级重要工业产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配合省级开展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389批次,做好跨2023年度国家、省、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47批次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责令改正9起,立案处理82件。 四是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抽查审查,共抽查15个单位,抽查文件207份(其中网抽14份),涉及文件182份,违反文件35份,目前正在组织涉及单位进行整改。共监测各类广告11752条次,检查户外广告2586条次,排查电子显示屏类户外广告687块,排查非电子显示屏类户外广告452块,拆除非电子显示屏类违法医疗广告172块,拆除非电子显示屏类烟草广告15块。深入各乡村主要道路、各类公共场所,广场、集贸市场、超市、烟酒商店、清理道路两侧发布的非法小广告150余条,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5件。开展行政指导45次,指导经营主体525个,开展培训教育8场,教育培训主体261个。 五是助力市场准入更加便捷。持续推进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执行市场主体登记“住所承诺制”,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实行“云签名”,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落实“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信息一件事”、“企业注销一件事”和“企业迁移一件事”。2024年,办理企业设立登记50件,变更登记170件,注销登记9件,其他登记事项121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51件,完成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19件、变更1件、注销4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23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许可证核发6件、变更3件,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办结144件(含2023年受理件8件),受理145件。截至2024年12月,全市实有经营主体336843户。 六是释放知识产权创新动力。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全市共有商标有效注册量30213件,驰名商标4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6525万元。专利授权量为286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4件)。专利有效量为3016件(发明专利233件、实用新型专利2397件、外观设计专利386件),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95件。全市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3件,排全省第二位。“普洱茶”和“普洱咖啡”双双被列入首批受欧盟保护的中国100个地理标志名单。“普洱咖啡”和“墨江紫米”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市80户企业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其中,“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数居全省第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扫黑除恶、打非断链、反不正当竞争“守护”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464件(其中,食品安全案件475件,“两品一械”案件488件,产品质量案件101件,特种设备案件10件,知识产权案件48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4件,违法广告案件20件),无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对市场违法乱象形成强有力震慑,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和包容审慎制度。坚持“公示为原则、不公示为例外”,全面、依法、多渠道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抽查检查等相关信息,确保“应示尽示、未示审批”。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参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适用范围,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把握好行政处罚尺度,避免畸轻畸重,简单粗暴、机械执法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文书范本。2024年办理的案件中适用首违不罚、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等措施,不罚免罚案件143件,减轻处罚案件530件。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推动放心消费提质扩面。高效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22053件,其中:投诉7895件,举报2955件,咨询11199件。已办结21534件,正在办理519件。接待来人来访(含现场调解)105人次。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7.34万元;完成“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户共计1690户,涵盖宾馆、酒店、餐饮、超市、旅游等行业。完成了思茅区茶马古城、墨江县回归大道、景东县银生路等10条商业街区(商圈)的创建,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实现10个县 (区)全覆盖。2024年,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12315投诉举报中心被表彰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 二是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制定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印发普法计划任务清单,明确普法重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了普法工作顺利推进。以“民法典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利用户外广告屏播放宣传短片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0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是夯实法治教育培训。依法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完成全局115名执法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和资格审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组织干部参加国家市场总局网络学习平台学习本部门法律法规50学时,参加市司法局网络平台公共法律学习20学时,组织1人参加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并取得执法证,报送法治宣传信息24篇,开展案件评查10件(其中,优秀2件、合格8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普洱瀛伯圣律师事务所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网络庭审1次,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自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的对象在体量、类别和复杂性方面都大幅度扩展,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干部队伍逐渐老化,专业人才匮乏,与当前的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专业化发展、智慧监管等不相适应。基层监管任务重,设施装备落后,市场监管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要实现全面有效的监管,还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 (二)专业知识储备不够。市场监管领域点多面广,业务知识更新快与专题培训学习匮乏,人员对新业务新法律知识的消化运用之间的矛盾较大。机构改革以来,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许可等业务领域对专业知识的要求较高,但目前该类业务相关培训开展不多不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度不够,对新业务新知识的消化和正确运用还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基层监管效能有待提升。市场监管所的基层执法人员监管工作任务繁重,涉及监管法律法规多,管辖范围较大,市场相对分散,加之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依然存在。网络销售、网上订餐、自热食品等新品种新业态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导致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增多,开展监管难度较大。智慧监管等方式受经费、设备等原因限制,推广存在一定困难,监管效能亟需提升。 (四)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学法知法不足,守法意识薄弱。普洱市监管区域广,市场主体多,业态复杂,尤其食品药品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小、散、低现象普遍存在,经营者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薄弱,亟待监管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宣传引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解决监管执法中遇到的问题。 (五)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镇街、部门对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社会共治重要性认识有差距,对企业的需求和困难主动了解不够,缺乏全方位服务的思想和行动,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考评机制上措施不够有力,还未全面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学习培训的必选课程和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内容,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吃透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增强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贯彻落云南省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是严格落实案件审核,切实提升执法案卷的质量。四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五是持续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能力水平。 (三)夯实法治建设制度基础。持续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严格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加强法治建设基础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及时开展评估、修订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宣传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3·15”“4·26”“5.20”“12·4”等重要宣传节点,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邀请专家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市场监管业务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度。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部门联动,联合抽查。三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竞争法规制度、健全抽查评估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过程监督、持续开展反行政垄断专项整治。 特此报告。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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