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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5-09-0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5/20250904-00001  公开目录: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日期:  2025-09-04
 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反馈问题部分督察整改未完成。云南省第二轮督察整改方案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普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普洱市降低整改要求,仅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建设,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建成。
整改时限2025年底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整改措施:1.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资金补助,采取水价改革及市区财政兜底等措施,抓紧补齐资金缺口。市级筹集8000万元资金(含已拨付的3000万元设备定金),其余缺口资金由思茅区筹集。2.抓紧设备采购安装。积极与设备供应企业洽谈,协商资金支付、生产周期等事项,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  3.2024年底前完成普洱市思茅区第三污水处理厂电力设施建设、室外道路、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及连通管网建设。4.全力以赴加快施工进度。督促指导施工企业优化施工组织和管理,精准倒排施工工期,确保2025年底前投入运营。落实情况:1.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四名市级领导担任,下设市级领导牵头的四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综合协调、设备采购及安装、主厂区及附属工程建设、配套联通管网建设工作。2.抢抓“两重”建设设备更新政策,上报普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争取8800万元超长期国债支持;通过出让中心城区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筹措资金,第三方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目前正在与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谈细节;2024年以来,争取资金23080.3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其中:省级750万元、市级8000万元、思茅区3483.5万元、水务公司借款7239.7万、企业自筹3607.1万元。3.建立周调度、月分析、季督查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整改重点问题和重大事项,思茅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排专人现场办公、督促协调,保障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于2025年4月16日正式进行污水调试,5月10日实现处理尾水稳定达标;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7月4日完成第三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初步验收,7月9日完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已实现处理尾水稳定达标,所有工艺设备正常运行,已进入正式试运行阶段。
牵头单位和联系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879—212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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