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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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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10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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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003/20250710-00001 |
公开目录: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5-07-10 |
| 主题词: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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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 投诉反映问题 | 编号:X3YN202405290005 普洱市景谷县威远镇芒冒村土锅寨二组有多个企业(砖厂、木材堆放厂、芒果加工厂和汽车修理厂),各种过往车辆产生严重的扬尘污染,砖厂及芒果加工厂每天排放大量烟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调查核实情况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基本属实部分为:景谷县威远镇芒冒村土锅寨二组位于城郊接合部,辖区内有多家经营主体。其中,砖厂2家(景谷康达砖厂已于2022年企业自行拆除设备,现用作木材堆放;景谷景诚页岩隧道窑红砖厂已于2025年4月由企业自行拆除,现为空地)、芒果加工厂1家、汽车修理厂2家(景谷老普汽车修理铺主要从事三类汽车维修,景谷县鸿鹄汽车修理店主要从事农用汽车修理与维护。目前,两家修理厂正常经营)。因此,景谷县威远镇芒冒村土锅寨二组土路沿线确实存在扬尘情况。不属实部分为:景谷康达砖厂已于2022年8月16日停产,且设施设备已拆除,不存在烟尘排放问题。景谷景诚页岩隧道窑红砖厂于2024年4月7日委托云南聚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废气排放达标,该厂已于2025年4月由企业自行拆除。芒果加工厂为景谷大有为食品有限公司,环评相关手续齐全,在历次监测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排放指标均未超标。因此,不存在“砖厂及芒果加工厂每天排放大量烟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 | 整改时限 | 2025年5月30日 |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对涉事土路扬尘问题的日常整治。将涉事土路纳入市政清扫保洁路段,使用洗扫车进行清扫,无降雨时段视情况安排洒水车辆进行洒水降尘。 二是强化对涉事砖厂扬尘问题的日常整治。对景谷景诚页岩隧道窑红砖厂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砖厂安装完善洒水喷淋设施,要求在上货过程中尽量规避扬尘,在运输过程中遮挡好货品,强化厂区扬尘控制。 三是推进涉事土路的硬化事宜。积极筹措资金,对涉及土路进行硬化,方便群众出行,从根源上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完成情况: 1.将涉事土路纳入市政清扫保洁路段,使用洗扫车进行清扫,无降雨时段每天安排洒水车辆进行洒水降尘不低于4次,全力降低扬尘发生频次。 2.对景谷大有为食品有限公司约谈提醒,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安装完善洒水喷淋设施,同时在上货过程中尽量规避扬尘,运输过程中遮挡好货品,全面强化厂区扬尘控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好污染物达标排放相关要求。 3.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39.78万元,对涉及土路进行路面硬化。经过多方协调谋划,土锅寨二组土路于2025年3月12日动工,3月16日完成404米路面混凝土浇筑,4月15日完成养护工作正常通车运行。该路段路面硬化完成后,极大地方便了周边群众出行,也从根本上降低扬尘情况发生,为该区域群众打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奠定了基础。 4.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加强对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常态化引导督促企业及周边居民加强人居环境整治,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5.2025年5月23日,景谷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自验自查。经自验自查,群众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6.2025年7月10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委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景谷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对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X3YN202405290005)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现场核实,景谷县人民政府自验自查情况属实,确认符合整改要求。 | 市级牵头验收单位和 联系电话 |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879-2132767 |
注:“调查核实情况”内应写清楚案件属实情况,对举报不属实问题,只填写“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责任单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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