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首页  >  专题专栏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普洱市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3YN202405260019、X3YN202406060032、X3YN202405310048、X3YN202406040062)
2025-05-2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9/20250520-00001  公开目录: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日期:  2025-05-20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受理编号:X3YN202405260019)

投诉反映问题普洱市思茅区信房水库下游南部湿地公园属于公益公园,但2024年5月以来出现大量餐饮、地摊、娱乐等商业活动,造成公园环境脏、乱、差,且公众无法免费入园。
整改措施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内容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2024年5月以来出现大量餐饮、地摊、娱乐等商业活动”问题属实。思茅区以打造旅游城市为核心,围绕点靓南部区发展重点,经2023年8月28日思茅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区水务局与普洱景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南部湿地公园(普洱茶小镇段)委托管理协议,由普洱景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合法合规和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对南部湿地公园(普洱茶小镇段)进行管理维护和提升改造,植入经营业态,形成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效益共同发展的良性机制。目前,普洱茶小镇段公园引入3家经营性场所,分别为:1户休闲餐饮店、1户林间咖啡馆、1户儿童游乐园,3家经营性场所均已办理营业执照,且有专人负责场所卫生保洁,所有污水排放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均在保障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开展经营活动。思茅河信房水库下游南部湿地公园共953亩,3家经营性场所占地面积仅为44.75亩,占湿地公园面积的4.7%。此区域原由普洱景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打造星光夜市,星光夜市为依法依规建立,安排有专人管理摊位、负责环境保洁。(2)关于“造成公园环境脏、乱、差”问题不属实。根据思茅区水务局与普洱景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南部湿地公园(普洱茶小镇段)委托管理协议,从2023年9月起,信房水库下游南部湿地公园(普洱茶小镇段)由普洱景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维护,打破长期困扰河湖管理无管护资金的瓶颈制约,实现河湖有人管并且管得好,有效化解河湖环境问题。目前,普洱景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该区域配备绿化工人12人、环境保洁人员10人。委托管理以来,共进行3次大规模绿化修剪、5次大规模卫生保洁,日常绿化修剪工作以每月2次常态化开展、日常保洁人员每日进行保洁清扫,不仅没有造成南部区湿地公园及其周边环境脏、乱、差,而且明显提升了公园环境,建立起了绿化管养、卫生保洁、环境提升的良性机制和效益。(3)关于“公众无法免费入园”问题不属实。南部湿地公园共953亩(其中:委托普洱景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630亩),均免费向公众开放,在魔法森林游乐园内,只有商业性投资建设的无动力儿童游乐设施需付费游玩。因湿地公园大部分片区临水及临路且内部道路错综复杂,为保障公园内游玩人员的安全,在临水临路部分区域设置了部分围挡并开放主干道路及入口提供市民游览,同时因湿地公园夜间缺少灯光亮化,为保障夜间公园内人员安全及公园场地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部分区域在深夜关闭入口。整改措施:(一)关于“2024年5月以来出现大量餐饮、地摊、娱乐等商业活动”思茅区探索创新河湖管护新模式,引入市场化运作,植入经营业态,增强项目自身的“造血”功能,破解河湖管护缺乏资金的瓶颈,既解决市场主体的收益问题,又实现绿美河湖有人建、有人管、景区品质有保障。(二)关于“公园环境脏、乱、差”问题。根据思茅区水务局与普洱景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南部湿地公园(普洱茶小镇段)委托管理协议,从2023年9月起,信房水库下游南部湿地公园(普洱茶小镇段)由普洱景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维护,有效化解河湖环境问题。(三)关于“公园无法免费入园”问题。思茅河信房水库南部湿地公园共953亩,均免费向公众开放,只有商业性投资建设的无动力儿童游乐设施需付费游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按照整改验收程序,思茅区于2024年12月24日完成区级自查自验;于2024年12月30日完成市级验收。
市级牵头验收单位和联系电话普洱市水务局(0879-2122752)

(受理编号:X3YN202406060032)

投诉反映问题举报内容为:“普洱市景谷县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利用夜间将沉淀池废弃物倾倒至威远江,造成威远江环境污染;在景谷县永平镇勐嘎河90公里段、正兴镇小黑江自然保护区景谷县与宁洱县交界小黑江下段采挖河沙,破坏河道生态”,群众所述“勐嘎河”实为“勐戛河”,此件为一般件。
整改措施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一)举报人反映“普洱市景谷县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利用夜间将沉淀池废弃物倾倒至威远江,造成威远江环境污染”问题。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4年6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该公司厂区设置有三级沉淀池,生产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厂区三级沉淀池旁空地建有1个沉淀物储存池,用于储存三级沉淀池中打捞出的沉淀物,沉淀物经沉淀后综合利用。通过现场用无人机对厂区周边及威远江沿岸进行航拍,未发现将沉淀池废弃物倾倒至威远江的情况。(二)举报人反映“在景谷县永平镇勐嘎河90公里段、正兴镇小黑江自然保护区景谷县与宁洱县交界小黑江下段采挖河沙,破坏河道生态”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景谷县永平镇勐戛河90公里段、景谷县正兴镇与宁洱县交界处的小黑江下段2个点位确实存在河道采砂行为。该砂厂严格按照采砂规划中已划定的可采区起止点范围以及采砂许可证年度采砂实际控制总量进行开采,未出现超量、超深、超范围开采情况,不存在破坏河道生态情况。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景谷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确保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针对“在景谷县永平镇勐嘎河90公里段、正兴镇小黑江自然保护区景谷县与宁洱县交界小黑江下段采挖河沙,破坏河道生态。”的问题。一是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强化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执法监管,要求企业加强管理;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污染治理设施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检查;三是强化执法检查,联合多部门联合检查组,对河道采砂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状态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检查,确保企业环保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开展约谈提醒。对景谷聚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景谷红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约谈提醒,要求严格管理污染治理设施,坚决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禁发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一是强化河道采砂执法监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河道采砂日常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要求企业加强管理适时开展河道采砂现场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采砂规划、采砂许可证年度采砂实际控制总量进行开采,严禁出现超量、超深、超范围开采情况,严禁在采砂过程中出现破坏河道生态行为。二是开展约谈提醒。2024年6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对景谷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景谷聚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景谷红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开展约谈提醒。要求景谷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严格管理污染防治设施,对厂区沉淀物储存池进行硬化,做好固体废物收储、拉运,严禁将固体废物倾倒至厂区外环境;要求景谷聚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景谷红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小黑江采砂厂生产废水沉淀池日常管理,清空沉淀池堆积的淤泥,加强生产废水回用,严禁外排,加强厂区砂石料覆盖;要求景谷聚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和景谷红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完善生产废水回收利用配套设施,加强勐戛河砂厂生产废水沉淀池日常管理及生产废水回用,严禁外排,同时加强厂区砂石料覆盖。按照整改验收程序,景谷县于2024年12月28日完成县级自查自验,于2025年1月7日完成市级验收。
市级牵头验收单位和联系电话普洱市水务局(0879-2122752)

(受理编号:X3YN202405310048)

投诉反映问题举报内容为:普洱市墨江县通关镇忠爱桥附近的砂石场夜晚产生巨大噪声;抽取河水洗砂,废水直排河道,沉淀池成摆设;车辆超载运输产生大量粉尘,道路上洒落的碎石影响群众安全通行。
整改措施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内容共涉及 3个问题,经调查,3个问题整体上部分属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一)关于“普洱市墨江县通关镇忠爱桥附近的砂石场夜晚产生巨大噪声”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检查时砂场停工停产,通过走访砂场周围200米范围内群众12户(有4户不在家),了解到砂石场及拌合站以前是白天生产的,生产时会发出部分噪声,夜间不生产,不存在夜晚产生巨大噪声。(二)关于“抽取河水洗砂,废水直排河道,沉淀池成摆设”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墨江县河沙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底至2023 年6 月间歇性生产,共生产砂石料约20000m³,2023年 6月底停产至今,停产期间仍销售原生产的砂石。现场调查时,砂场剩余砂石料约2000m³,未发现抽取河水洗砂行为。2022年5月,墨江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实施的联珠镇曼嘎村曼处组等8个移民小组产业升级发展扶持项目(曼处公路)及墨江县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工程项目(三标段)(忠玉村级公路)开始施工,负责施工的云南昱高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天进建设有限公司与墨江县河沙商贸有限公司协商达成购料协议事宜后,在砂场内建设了一座临时小型拌合站,拌合站包含一个水泥罐、一个配料机,总占地约30平方米,该拌合站于 2023年6月底曼处公路、忠玉村级公路竣工后停产至今,拌合站生产期间产生的少量废水排入拌合站下方二米处一个长约8米、宽约3米的简易池子,未排入砂场的沉淀池中,现场调查时有拌合站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排河道边的痕迹。(三)关于“车辆超载运输产生大量粉尘,道路上洒落的碎石影响群众安全通行”问题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墨江县忠大公路(忠爱桥到大沙坝)沿线砂石料场相对集中,运输车辆较多,偶尔出现非法改装车辆装载货物,普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墨江大队 2024年5月8日在忠大路交叉路口开展行政检查时查处从该砂场运输砂石的非法改装货物车一辆,该车辆擅自加高货箱栏板,并发现砂石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灰尘,但道路上洒落的碎石由砂场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及时清理,不存在碎石影响群众安全通行。整改措施一是砂场内建设的小型拌合站于 2024年6月4 日开始进行拆除,6月5日拆除完毕;砂场加工设备于7月10日开始拆除,7月30日拆除完毕。二是普洱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5月13日对从该砂场运输砂石的非法改装车辆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按照整改验收程序,墨江县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县级自查自验;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市级验收。
市级牵头验收单位和联系电话普洱市水务局(0879-2122752)

(受理编号:X3YN202406040062)

投诉反映问题举报内容为:普洱市澜沧县糯扎渡镇勐矿村的澜沧鑫龙商贸有限公司在澜沧江边违法加工生产石材,侵占河道,对河水造成污染。重复举报件。
整改措施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 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一)“在澜沧江边违法加工生产石材”情况不属实。该企业于2019年开始建厂,2020年6月建成完工进行调试生产,2020年8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因市场低迷和新冠疫情影响等原因,企业长期停产。2023年10月市场行情好转后,该公司恢复生产至今。当前加工砂石原料来自普洱市思茅水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砂证编号:D5308022024-0001,公司位于思茅区境内),通过运砂船运输到澜沧鑫龙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加工。根据《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关于万利澜沧江勐矿鹅卵石粉碎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澜环准〔2019〕32 号)项目代码:2019-530829-50-03-046707 文件批复,于2019年10月22日,澜沧鑫龙商贸有限公司取得粉碎加工环评手续。 2023年5月4日,澜沧鑫龙商贸有限公司取得临时用地手续,土地使用面积0.7143公顷,未涉及未利用地及建设用地,不涉及澜沧县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澜沧县生态保护红线,临时用地期限为1.6年(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不存在“违法加工生产石材”情况。(二)“侵占河道”情况部分属实。经实地测量放线,砂石加工作业设备传送带、沉淀池、排水沟部分侵占河道管理范围,占地面积75.71㎡,其余部分均未侵占河道。6月5日,完成侵占河道的砂石加工作业设备传送带拆除清理、沉淀池及排水沟回填平整。(三)“对河水造成污染”情况不属实。该加工厂生产砂石过程中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不直排,生产废水处理方面,配套建有120m³三级沉淀池1个,20m³回水池1个,40m³污水处理罐1个,经现场核查三级沉淀、回水池无排口,厂区周边无污水排放痕迹,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部分被回收用于生产,部分用于产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处理方面,配套建有10m³生活污水处理池1个,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作周边树木浇洒及厂区道路降尘,不外排。同时,配套建有加工区、堆料场外侧设200米截洪沟,4m³二级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用于进行雨污分流。该企业生产加工方式于 2023年10月由原湿法加工改为干法破碎后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核查未发现企业在澜沧江沿岸设置污水排放口,厂区周边无废水排放痕迹。整改措施:鑫龙公司提前拆除位于澜沧县糯扎渡镇勐矿村的粉碎加工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6月6日,粉碎加工厂内设施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完成,现场已复耕复绿。按照整改验收程序,澜沧县于2024年11月29日完成县级自验,于2025年1月8日完成市级验收。
市级牵头验收单位和联系电话普洱市水务局(0879-2122752)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