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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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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站、中心: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2025063)的有关要求,结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及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发言建议情况,为做好2025年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科室要对照《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办理任务责任清单》、《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责任清单》对本科室承办的建议和提案进行详细清点核对,办公室牵头做好造册登记和分类建档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五级责任制”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细化到岗、责任落实到人。主要领导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办理工作负总责,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对所有建议、提案的复文逐一审核签发;分管领导要对分工范围内的建议、提案逐件制定办理方案,全程指导、协调并参与办理工作;具体承办人员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汇报沟通,充分领会建议提案的意图和诉求,强化政策研究,把建议、提案办理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建议、提案实行市领导分包制度,办理结果在充分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后,需报牵头领导审定后正式行文答复。 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发言建议办理任务责任清单》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期间委员发言建议办理任务责任清单》的办理工作可参照建议提案的办理程序办理,为简化流程,可不填写面商登记表、征询意见表和办理情况清单,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和委员,确保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二、充分沟通协商,争取理解支持。各承办科室要坚持“先沟通、后办理”,按照落实“办前协商、办中沟通、办后答复”要求,把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贯穿到办理工作全过程。办前要精准梳理建议和提案的关注点、矛盾处、期望值;办中根据代表、委员诉求和主办单位实际情况,灵活采取集中面商、个别面商、座谈面商、现场面商、云会议等多种方式,使“代表委员提、主办单位办”转变为代表、委员与主办单位“共同议、合力办”协商模式,充分听取、吸纳相关意见建议;办理后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答复的意见,不仅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还应努力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做到办理、答复、反馈全周期全过程沟通,精准发力抓办理。本单位如作为与代表、委员开展面商的主办单位,应负责填写《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请代表、委员本人填写面商意见并签字。未经面商的建议、提案不得答复代表和委员。 三、高效协同配合,细化办理措施。本局作为主办单位时应主动牵头,及时与配合单位取得联系,共同商讨办理方案,确保配合单位能够迅速了解任务并开展工作。本局作为配合单位时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同主办单位一起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认真调查研究,制定落实措施;要积极配合参与面商、调研等活动,按时反馈协办意见,避免因自身工作延误影响建议、提案的办理进度。配合单位在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综合配合单位意见后统一答复代表和委员。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的协办意见可延长至2个月提交主办单位。 四、规范复文标准,把握时间节点。建议和提案答复应按照规范复文格式以正式函件将办理情况逐件答复,代表、委员发言的可参照代表/委员发言复文格式答复。复函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不得以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义答复。配合单位意见可不编号。办理复文首页右上角须标明办理结果分类情况、公开情况: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能够解决,以及所提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规定,主办单位作了明确说明和解释的为A类;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主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的为B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为C类。要在复文右上角“是否公开”处标注“公开”或“不公开”。复函须附注承办科室名称、承办人姓名及手机号码。给代表和委员寄送复文时,要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进一步征求代表、委员对答复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结束后,作为主办单位要认真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连同复文分别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各承办科室务必于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办理工作并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答复函和代表、委员发言建议的书面答复分别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各承办科室在全面完成办理工作后,要认真总结经验,仔细查找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于2025年9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汇总,经局领导审定后主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 五、认真总结宣传,抓实续办工作。为确保各承办科室按时按质完成办理工作,办公室将按照局领导要求,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办理工作不认真、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作为主办单位要坚持开展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工作,建立完善办理工作动态台账,加大督促检查、定期追踪力度。对本届市委、市政府以来承办的办理结果为B类的建议和提案答复承诺事项,在工作中取得明显进展或落实到位的,要及时向代表和委员书面反馈情况,并认真填写《建议/提案B类答复续办续复台账汇总表》,于2025年9月5日前报办公室审核后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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