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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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属各学校(园)、体育运动中心: 为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穿透力,提升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普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普交安委办发〔2023〕12号)要求,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同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人人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原则,线上线下、固定流动相结合,通过集中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富有穿透力的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对广大师生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时间及地点 普洱市教育体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8月初全面启动至年底。各地各校依托各地现有警示教育基地(中心、厅、室)和学校现有资源同步开展。 三、重点内容 突出教职工、中小学生及家长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选择全市范围内发生的较大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围绕酒驾醉驾、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一盔一带等易肇事肇祸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讲清危害,讲明后果。 四、活动形式 (一)组织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展览。依托当地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中心、厅、室)线下展,有计划安排广大师生及家长分期分批就近走进教育基地(中心、厅、室)开展警示教育。 (二)全面推进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压实家长作为孩子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强化家校联动教育和家长的带头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平安童行”交通安全进校园“五个一”活动。要主动邀请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普及宣传。要通过开学安全第一课、校会、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让教职工及家长牢记不能酒驾、醉驾和无证驾驶机动车,让学生清楚未满12周岁不能独自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乘电动车,不能无证驾驶机动车,外出时不能乘坐无营运资质的“黑车”,不能乘坐超载的私家车、摩托车等。 (三)扎实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普洱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普洱市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普洱市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形成人人关心关注学生安全、人人参与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行动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涉校涉生交通安全事故。 (四)认真组织开展暑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暑假期间,各学校要组织包保人员至少开展1轮全覆盖家访,到包保村组召开1次家长会,对包保学生和家长每周1个电话提醒(重点人员要每天1个电话提醒)、1条微信宣传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假期全过程,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普及全覆盖。 (五)组织开展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文明素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地各校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推动警示教育工作落实。 (二)要大胆创新,提炼经验。各地各校在推动落实工作中,要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注意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做好优秀经验和先进典型宣传。 (三)要强化督查,压实责任。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要将此项工作列为秋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内容,对各学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市教育体育局将适时进行抽查检查。 各地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请于次月1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教育科,12月30日前报工作总结。联系人:陈启英,联系电话:0879-2127601,邮箱:pe2127601@126.com。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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