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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推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的通知》
2025-12-3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43/20251230-00002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5-12-30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  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创新租房提取业务,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以下简称“直付房租”)业务模式,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赁住房支持力度,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安居需要,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实施的背景

《通知》出台是公积金中心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关于支持租赁市场发展、提振住房消费号召的具体举措。其核心目标是变“先付后提”为“直付抵扣”,通过住房公积金与住房租赁企业的直接联动,解决缴存人租房资金周转压力,提升支付便利性,让公积金在支持“住有所居”方面发挥更直接、更高效的作用。

二、什么是直付房租?

“直付房租”是指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的授权,将其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从个人公积金账户按月直接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的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房租。在“直付房租”模式下,缴存人无需先交房租,再申请提取公积金,切实减轻缴存人租房成本;住房租赁企业可实现租金及时收取,减轻现金流压力,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

三、新业务模式有哪些亮点?

“直付房租”是对传统租房提取业务的升级,其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支付方式和办理体验上,实现缴存人租房提取公积金,“一次申请,按月支付,自动到账,一站办结”。

(一)支付方式从“事后报销”到“实时直付”

传统租房提取需要缴存人先自行支付租金,再依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资金回流存在时间差。而“直付房租”业务则在缴存人授权后,由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公积金从个人账户直接划转给住房租赁企业,专项用于支付当期房租,实现了公积金的“专项消费、实时抵扣”。

(二)办理体验从“按频次申请”到“一站办结”

通过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数据互联,缴存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仅需办理一次签约授权,后续便可实现每月租金的自动划转,无需每月重复提交申请材料,极大提升了便利性。

(三)行业规范从“个人消费”到“赋能市场

通过与合规的房屋租赁企业合作,该模式为房屋租赁企业提供了稳定、优质的客源与现金流。体现房屋租赁市场激励机制,鼓励更多房屋租赁企业走向透明化、机构化经营,推动整个住房租赁行业向更健康、更稳定的方向发展。

四、哪几类租房提取类型,可申请“直付房租”业务?

目前,共有三类租房提取类型可以申请“直付房租”业务:一是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二是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三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五、直付房租业务每月提取限额是多少?

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每月可提取一次,缴存人及其配偶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且不超过其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

六、每月划转的公积金不足以全额支付当月租金的,差额部分如何支付?

在每月约定提取日期前,缴存人应关注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若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月应付租金的,应及时向房屋租赁企业支付不足租金差额部分。

举例:小张月租金1000元,在直付房租时,公积金中心向房屋租赁企业划转600元,不足部分400元,小张应自行向房屋租赁企业补足。

七、《通知》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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