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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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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洱市科学技术印发了《普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普科规〔202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准确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就《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及其他事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普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流程,提升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效能与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面深化改革自主改革项目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前期项目验收实践,市科技局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研究制定了《普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为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制定依据 《管理办法》主要依据《普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普科发〔2022〕43号)、《普洱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普财教〔2023〕89号)、《普洱市科研诚信管理实施细则》(普科规〔2024〕1号)等市级文件制定;同时参考《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科规〔2023〕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1〕10号)、《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科规〔2021〕3号)等文件制定,确保政策衔接与体系一致。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34条,3个附件。 第一章 总则(共4条):主要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验收原则,强调验收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第二章 责任主体与职责(共4条):明确了市科技局、项目推荐部门、验收机构及项目承担单位在验收过程中的具体职责,构建了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 第三章 验收方式及内容(共7条):规定项目验收采取会议验收或现场验收方式,并根据财政支持额度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A类≥50万元、B类<50万元);明确了验收材料清单、评价内容及专家组构成要求。 第四章 验收程序(共6条):规范了验收申请、材料审查、组织验收、结果公示、验收证书发放及成果登记等全流程环节。 第五章 验收结果及应用(共6条):明确了“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结题”三类验收结论的具体标准,并规定了结余资金收回、科研诚信联动等配套管理措施。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置(共4条):强化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及保密责任要求。 第七章 附则(共3条):说明了办法的适用范围扩展、解释权归属及施行日期。 附件部分明确了验收评价的具体标准: 附件1 项目验收综合评价标准:明确技术评分占比80%,财务评分占比20%,综合得分对应“优、良、中、不通过”四个评价等级。 附件2 技术专家评分表:围绕项目实施情况(45分)、实施成效(35分)、组织管理(20分)三大方面细化评分。 附件3 财务专家评分表:从制度建设、资金到位、会计核算、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五个维度进行财务合规性评价。 四、其他说明事项 《管理办法》强化了科研诚信在项目验收中的关键作用,将验收结果与项目承担单位及责任人员的信用记录挂钩。同时,明确项目验收后的结余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按规定收回,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与绩效管理。 《管理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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