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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性文件解读制度
2020-12-16   作者:市教育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04-/2020-1216027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2-1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性文件解读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以及以市教育体育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均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普洱市教育体育工作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方便群众依法依规办事。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形式包括条款释义、负责科(室)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等。政策解读除用条款释义、解读材料、评论文章等文字方式外,还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除统筹运用好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传统渠道的外,还要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第四条 公开平台。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是本局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第五条 职责分工。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并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解读材料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上发布。对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起草科(室)应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切实做到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以及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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