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美术馆申办展览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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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展览提出 申请人(方)提交展览策划书及完整图文材料给普洱市美术馆展览部。 二、登记汇总 1.申请人(方)填写《普洱市美术馆申办展览审批表》,汇总至普洱美术馆展览部; 2.展览部整理申请人(方)资料,交职工大会、上级主管部门审议决定。 三、展览审议 1.职工大会根据当年展览档期及上级主管领导对申办展览评议并给予处理意见; 2.若申请人(方)所申请展览审批通过,则签订展览合同并落实执行。 3.若申请人(方)所申请展览审批未通过,则由展览部反馈给申请人(方),并退回材料。 四、签订合同 展览部根据处理意见及具体情况,与申请人(方)签订展览合同。 五、展览交接 展览部把展览资料分配具体负责人员。 六、落实执行 展览部根据展览要求协调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 七、普洱市美术馆展览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9-2862066 地 址:普洱市北郊文化中心 普洱市美术馆 邮 编:665000 联系人:展览部主任 罗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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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美术馆申报展览登记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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