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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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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总工会概况 第一部分 普洱市总工会概况 2、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领导市总工会直属业业单位的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企事业单位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有效机制,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5、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级部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管理工会干部,做好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直属单位干部的考核、任免;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市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全市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先进文化,着力推进职工文化繁荣发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7、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做好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省级和全国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9、承担省总工会委托的与外国工会、港澳台工会友好交往的任务,做好与周边国家工会的交流交往。
10、负责职工医疗互助工作。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云南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重点工作:
1、聚焦中心大局,精准服务发展。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主动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以“138”工作思路为引领,即:紧扣普洱“追赶跨越、绿色崛起”这一主题,突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这三个关键,全力推进建功立业、组织建设、工会法治、帮扶救助、宣传文化、职工服务、“一活动一工程”、自身建设等八项重点工作,确立了“服务担当、创新发展”的普洱工会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汇聚全市20多万职工的磅礴力量,积极参与招商引资、产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扶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了工人阶级在推动普洱“追赶跨越、绿色崛起”中的主力军作用。
2、聚焦夯实基础,精准服务会员。根据脱贫攻坚工作和农民工入会需要,探索在村级成立工会组织;针对住外机构不便参加市主管单位工会活动,成立了昆明、北京驻外机构工会组织,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发展到2435个,涵盖单位6077个,会员22.63万人,职工23.29万人,职工入会率达97%。全市农民工会员达10.91万人,实现了比上年增加15%的目标。有基层 “六有”工会1196个、“先进职工之家”431个。建立职代会企事业单位1731个,建设率97.5%,实行厂务公开1713个,覆盖职工171354人。
3、聚焦合法权益,精准服务维权。建立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商机制,开通“12351”维权帮扶救助热线电话,购买了勇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聘用社会化法律工作者8名。通过电视、网站、报刊、手机报、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安全知识“五进”和女职工“三八”维权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各基层工会开展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律师讲法活动17场、选送职工、农民工典型维权案例3起。全面做好工资体协商,组织三方四家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对全市指导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了工资协商评估、整改工作。配合安监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共签订26份高危行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79个,职工13754人,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28次,参与工伤事故处理8起,查出安全隐患67处。
4、聚焦困难帮扶,精准服务职工。着力推进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向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升级,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文化娱乐、困难救助、医疗救助、康体休闲、读书购物、技术培训等一体化服务,建成市、县帮扶中心11个,乡(镇)、社区帮扶工作站60个、企业帮扶站18个。着重对最困难企业、最困难职工、大病职工、刑释解教人员“四类群体”的帮扶救助。建立“动态化”困难职工帮扶档案 6750户,管好用好市委书记救助金,共发放救助金900万元。加强劳模管理和关爱活动,审核上报困难病劳模46人。组织24名普洱市首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赴青岛市疗养,组织4名全国劳模、5名省劳模和1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参加省总组织的疗休养活动,组织市直单位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和市级劳模共59人进行健康体检。与相关企业共同举办捐赠电器、棉被等送爱心活动。扶持就业创业55人,发放贷款近300万元,举办“春风行动”、“阳光就业”招聘活动20场次。认真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单位达1819家,职工111606人,其中续互134419万人,新参互10187万人,收缴互助金1177.222万元。全面推行普惠卡,与市内商场、超市、服装、餐饮、公园景点、酒店、房地产、车市等32个类别的商家签订了持普惠卡消费优惠协议,目前已发放普惠卡9万余张。积极探索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方法和途径,313家机关工会与313家困难企业工会建立“手拉手”结对帮扶机制,目前已投入帮扶经费近千万元。全面落实职工福利,根据全总、省总的文件精神,全面推动落实工会组织开展的七个传统节日慰问和职工生日、看电影、春游秋游、职工培训、优秀员工奖励和文体活动等福利待遇。
5、聚焦弘扬正气,精准服务文化。成立职工文化中心,全面加强全市职工文化建设,成立中国作家协会《民族文学》杂志普洱市总工会职工文联创作基地,累计出版职工文学作品30余部,创办《普洱工会》、《职工文化》杂志、普洱工会网站、普惠生活网微信平台、普洱电视台《工运天地》栏目、普洱日报《普洱工运》专栏、普洱广播电台《工运之声》栏目,《普洱工会》杂志已发行7万余份,普洱工会信息网点击率达80余万人次。制定职工书屋建设五年规划,全力推进3000个职工书屋建设,新建全国职工书屋1个、省级2个。积极开展职工文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太阳河国家公园、市政府驻京办、市旅发委分别签订了普洱市总工会职工文联服务公园文化、职工书屋建设、服务旅游发展等协议,今年牵头思茅区总工会、普洱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共同开展了“走进神奇美丽的太阳河全国文学、摄影、绘画作品征集活动,共征集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文学作品507件、摄影作品468件、绘画作品62件,组织专家学者分别进行了评比,有力提升了普洱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的知名度、美誉度,有效宣传了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展了“创建和谐家庭、好家风”建设活动和“和谐家庭”、“好妻子”、“好邻里”、“写家书·传亲情”评选活动,推动家庭和谐、邻里和睦,促进社会和谐文明。举办了全国劳模耿家盛先进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耿家盛先进事迹和李志逵、王崇伟两个全国优秀本土职工先进事迹,唱响“中国梦、劳动美”时代主旋律。
6、聚焦跨越发展,精准服务“一活动一工程”。围绕实现“十三五”发展规划建功立业的目标,组织开展了“建功立业先锋、学习创新先锋、遵规守德先锋、维护稳定先锋”四个先锋评选,全市共评选出“四个先锋”270名,其中,建功立业先锋80名,学习创新先锋76名,遵规守德先锋48名,维护稳定先锋66名。目前全市共评选出“四个先锋”670名。在思茅区、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开办物业管理、蔬菜果桑园艺、家畜饲养、天然橡胶加工、茶叶加工、餐厅服务等9个技术工种17个班次900余人参加了技能技术培训班,培训合格率达97%。组织市自来水公司参加2016年全省污水处理技能大赛。组织各基层工会参加“践行新理念、创新促跨越”云南省职工创新创意成果展”,荣获集体优秀组织奖和创新类产品金奖2个、创新类产品银奖2个、创意作品铜奖2人、创新类作品铜奖1个。
7、聚焦小康建设,精准服务脱贫攻坚。根据市委群团组织全面助力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市总工会立足自身职能和特点,发挥优势作用,积极创新参与新时期扶贫开发机制,全面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将市群团组织助力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今年市群团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的任务是助力宁洱县脱贫摘帽,市总工会牵头组织制定了《普洱市群团组织助力宁洱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采取统一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整合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打造同心镇那柯里创业园、磨黑镇文化示范点和同心镇马鞍山村脱贫示范点,为下一步群团组织助力全市脱贫攻坚探索、积累方法、经验,提供可复制的模式。根据分工,市总工会主要牵头打造那柯里创业园,结合工会职能职责和那柯里村的发展实际,制定了《那柯里创业园实施方案》,那柯里创业园规划为产业扶持、文化扶持、素质提升、困难帮扶4个大项目,涉及特色商品展销、马帮文化旅游、亲子体验、特色餐饮、中草药种植、书屋建设、村民素质提升、庭院美化共35个具体项目。目前,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在那柯里小组挂牌成立了普洱市群团组织助力那柯里创业园服务中心;二是市总工会投入8万元,在那柯里村建立1个全国职工书屋,分别在磨黑镇文化示范点和马鞍山村脱贫示范点建立省级职工书屋;三是投入12元,设立创业园大型广告宣传牌;四是市总工会投入2万元,在那柯里村举办130人参加的“互联网+”培训班;五是扶持建成那柯里马锅头真人CS拓展训练基地;六是市总工会拿出50万元贴息农户贷款创业,重点建设东南亚小商品一条街、普洱市土特产品一条街等商贸、旅游文化和种养殖业。七是争取发达地区支持。通过积极交流协商,上海市总工会与市总工会初步达成了合作助力那柯里创业的意向,金山区9镇1街道1工业区总工会与宁洱县各乡(镇)签订了结对帮扶协议书。八是争取组织宁洱县部分村组干部到重庆市考察特色生物药业种植。
8、聚焦创新发展,精准服务交流合作。去年2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7月召开了中央群团工作会议,明确了群团改革的方向目标和基本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工会组织如何改革创新,增强“三性”,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服务普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认为在加强自身内在建设的同时,必须充分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做法,弥补自身的不足,实现新的创新发展。今年4月19日,普洱市总工会与青岛市总工会结为友好工会,双方在职工素质提升、构建服务体系、职工权益维护、基层组织建设、工会干部培养、服务社会发展等6个方面签订了合作协议。按照友好合作协议,开展了深入推进交流合作。一是开展工会干部培训。今年5月份,青岛市总工会投入60余万元经费,专门为普洱市举办3期培训班,共培训工会干部人员192人。二是开展劳模疗休养。今年6月份,普洱市总工会组织29名市级劳模到青岛湛山疗养院疗养;9月份,青岛市总工会分三批组织126名劳模到普洱疗养,为普洱困难学生捐赠了60.6万元学费。三是助力脱贫攻坚。今年6月份,青岛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于睿带领青岛市总工会深入到普洱市总工会挂钩脱贫攻坚的墨江县孟弄乡孟弄村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青岛市信旭实业有限公司补助50万元,建设孟弄村希望小学,投入108万元资助孟弄小学全体60名学生每年每人2000元到高中毕业。青岛市总工会决定拿出200万元,资助普洱市10个县(区)困难学生1000名,协调补助澜沧县糯福乡100万元,建设国门希望小学。四是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普洱市总工会与青岛市总工会加强协作,共同联手推荐普洱市优越的绿色生态资源,吸引青岛市有实力的企业到普洱投资兴业。青岛市总工会先后4次组织青岛企业家到普洱市考察投资,在投资养生产业方面达成了初步意向。今年11月,经市总工会牵线搭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李盛富带领市委办、市旅发委、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招商局、市总工会、市卫国林业局、思茅区总工会、澜沧县总工会负责人到青岛市开展招商活动,经协商,青岛市总工会将帮助普洱市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普洱农特产品进入青岛市场。普洱市总工会与青岛市总工会、青岛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分别签订了捐赠及合作协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沪滇签署的对口扶贫协议的贯彻落实,助力普洱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今年11日10日,普洱市总工会与上海市金山区总工会签订《金山区总工会与普洱市总工会友好合作项目协议书》,双方决定在劳模疗养、工会干部和农民工培训、农民工转移就业、建设那柯里创业脱贫新港湾、职工文化交流五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11月29日,普洱市总工会与金山区总工会正式缔结为友好工会,双方在职工素质提升、服务体系构建、职工权益维护、基层工会建设、工会干部培养五大方面达成合作意向。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2016年度,普洱市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支出8900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100%,非财政性支出0元,占总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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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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